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指出,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规范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者的权责,形成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经营管理者之间的制衡机制。2005年4月,国务院提出了2005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明确要求要以建立健全国有大型公司董事会为重点,抓紧健全法人治理结构、独立董事和派出监事会制度。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有关精神,国务院国资委提出在中央企业开展建立和完善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试点工作,选择了宝钢集团有限公司等企业作为试点。经过努力,6家中央企业试点的各项准备工作基本就绪,外部董事将陆续到位,中铁建等9家企业的试点工作正在积极推进。
国资委主任、党委书记李荣融,国资委党委副书记、副主任王勇,国资委副主任邵宁分别出席6家中央企业董事会试点工作会议并向外部董事颁发聘书。
宝钢集团有限公司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董 事 长:
谢企华
副董事长:
刘国胜
董 事:
徐乐江 汪金德 冯国经
李庆言 吴耀文 杨贤足
夏大慰
董 事 长:
陈必亭
董 事:
张喜武 徐祖发 刘本仁
张红力 周德强 谢松林
舒歌平
董 事 长:
马正武
董 事:
洪水坤 李耀强 张国通
王文泽 杜昌焘 林锡忠
范英俊
中国铁通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国旅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董 事 长:
赵吉斌
董 事:
张永平 周孝先 陈 杰
苗耕书 孟 焰 潘崇义
胡鸿福
董 事 长:
盖志新
副董事长:
张北英
董 事:
杨建原 张建华 姚越灿
黄春旺 王开元 石萃鸣
罗树清
董 事 长:
郑 鸿
副董事长:
张洪亮
董 事:
佘鲁林 付明仲 孙立民
林 建 蒋龙生 刘存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