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强调深化国企改革

  2006年5月24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国资委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的汇报。

  会议认为,近几年来,国有企业改革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取得了重要进展。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力度加大,国有大型企业股份制改革不断推进,国有经济的整体素质和竞争力进一步增强;企业改制和产权转让逐步规范;国有资产监管体制不断完善,监管基础工作和监管力度加强,在实践中探索和积累了一些好的经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经济效益明显。

  会议指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仍然是当前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完善和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工作,对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有着重要作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要着力做好以下重点工作:(一)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继续推动国有资本向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与关键领域集中,完善国有资本有进有退、合理流动的机制,充分发挥国有企业的骨干带动作用。(二)建立比较完善的现代企业制度,继续推进股份制改革,着力完善产权结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激励约束机制,推进企业制度创新、管理创新和技术创新。(三)加大垄断行业改革力度,放宽市场准入,推进市场主体和产权多元化,提高市场竞争和抗御风险能力。(四)切实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和产权转让行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五)依法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系。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要认真履行出资人职责,加强国有资产监管,规范监管方式,充分发挥监事会的作用。(六)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法制建设,建立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授权经营制度,建立科学的业绩考核体系和国有资产重大损失责任追究制度,积极探索国有资产监管和经营的有效形式。

  2005年11月29日至12月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在京召开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提出2006年经济工作八项任务时指出:明年要在一些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实现新的突破。要以转变政府职能为重点,着力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以理顺产权关系为重点,进一步深化企业改革。

  2005年12月15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在青海考察工作结束时的讲话中强调:要按照增强国有经济控制力的要求,积极推进国有经济结构和布局的战略性调整,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加快股份制改造和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的步伐,完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建立健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企业经营业绩考核体系,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2005年10月11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建议》提出:

  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加大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力度,进一步推动国有资本向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增强国有经济控制力,发挥主导作用。加快国有大型企业股份制改革,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深化垄断行业改革,放宽市场准入,实现投资主体和产权多元化。加快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建立健全金融资产、非经营性资产、自然资源资产等监管体制,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继续深化集体企业改革,发展多种形式的集体经济。大力发展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国有企业改革,进入金融服务、公用事业、基础设施等领域。引导个体、私营企业制度创新,加强和改进对非公有制企业的服务和监管。各类企业都要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2005年3月5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报告指出:2005年要用更大力量推进经济体制改革,在一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新突破。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国有企业改革仍然是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必须坚定不移地按照中央确定的方针政策继续推进。一要坚持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完善国有资本有进有退、合理流动的机制。二要加快国有大型企业股份制改革。三要加快解决企业办社会问题,继续做好国有企业政策性关闭破产工作,建立依法破产机制。四要深化电力、电信、民航等行业改革,推进邮政、铁路行业和城市公用事业改革,放宽市场准入,引入竞争机制。要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监管方式,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和国有产权转让,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要深化集体企业改革,推动多种形式的集体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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