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通知
 
 

关于举办第三十九期国有企业总会计师岗位
(审计专题)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财人[2002]19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搞好国有企业,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全面提高国有企业总会计师以及其他会计专业、审计专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执业能力以及风险防范意识,经国务院国资委领导同意,国务院国资委干部教育培训中心、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决定共同举办第三十九期国有企业总会计师岗位(审计专题)培训班。本期培训班考虑到中央及地方国有企业对内部审计工作业务知识更新的迫切需求,在培训课程上集中突出了企业内部审计以及企业风险管理等内容。

  一、培训对象

  1、中央企业及其下属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或审计骨干。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资委监管国有企业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或审计骨干。

  二、培训内容及师资

  培训内容有:新会计准则衔接及新准则执行中难点热点问题;企业财务审计;经济效益审计;投资项目与基本建设审计;国际内部审计准则;内部审计风险及其控制;企业重组与并购的审计问题;计算机审计技术;新《企业财务通则》与我国企业财务制度;国有企业风险管理;企业内部控制与评价以及当前宏观经济政策与分析;国资体制改革有关政策;国有企业内部审计案例及经验介绍等。

  培训班将邀请国务院国资委、国家审计署有关司局领导,国家会计学院的教授、知名中介机构的专家、企业审计部门负责人讲授上述课程。

  三、培训时间与地点

  2007年5月15日至6月8日,在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北京市顺义区天竺开发区)进行培训。

  四、培训费用

  每位学员交费人民币4800元(培训期间伙食费、教材资料费、组织管理费及其他杂费等),不足部分由国家财政补贴。

  付费方式为:现金(报到时一次付清)。

  五、考试与考核

  根据培训目标及要求,培训期间和培训结束时将组织多种形式的考试与考核,合格者将颁发由财政部统一印制的《总会计师岗位(审计专题)培训证书》。

  六、要求

  1.各中央企业接到通知后,请将本通知转发给下属公司,各公司根据培训需求推荐本单位相关人员参加培训,并由集团公司汇总统一报名。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资委接到通知后,请将本通知转发给所监管的国有企业,各企业根据需求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培训,并由国资委统一报名。

  3.因名额有限,集团公司和地方国资委参加培训人数超过10人请提前与国资委干部教育培训中心联系。

  4.请详细填写报名表(见附件一),务必于5月10日前将报名表传真至国务院国资委干部教育培训中心,传真号:010-64471615,报名人数较多的请同时发电子邮件。E-mail:sasact2@yahoo.com.cn

  5.名单经国务院国资委干部教育培训中心汇总审定,无特殊情况不再更改,不再通知确认。届时带本通知报到注册(因有户外拓展培训项目,请自带运动装和运动鞋)。报名后确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的,请提前3天以电话方式告知国务院国资委干部教育培训中心。

  6.请参加培训人员提前安排好工作,培训期间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

  七、其他事项

  1、报到时间为2007年5月14日9:00-21:00。

  2、报到时请携带近期免冠正面二寸彩色照片二张和费用。

  3、报到时的行车路线(见附件二)。

  4、国务院国资委干部教育培训中心联系人:张迈、田好。

  电话:010-64471604、64471665。

  E-mail:sasact2yahoo.com.cn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联系人:苑义、齐雁。

  电话:010-64505123、64505129。

  附件一:第三十九期国有企业总会计师岗位(审计专题)培训班报名表

  附件二: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行车路线图

国资委干部教育培训中心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

二OO七年三月二十日

 
来源:国资委干部教育培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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