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与清华大学、南开大学联合举办在职
高级工商管理(EMBA)学位班的通知
培训[2007]25号
各有关企业,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资委2007年培训计划,现将与清华大学、南开大学联合举办在职高级工商管理(EMBA)学位班的有关事项通知附后,请各有关单位根据需要,自愿参加。
附件一:关于与清华大学联合举办国有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学位班的通知
附件二:关于委托南开大学商学院培养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项目(第一期北京班)的通知
国资委干部教育培训中心
二00七年五月二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