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通知
 
 

关于举办第四十四期国有企业总会计师
岗位(审计专题)培训班的通知

(2007年10月10日至11月2日,北京)

各有关单位:

  根据财人[2002]19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搞好国有企业,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全面提高国有企业总会计师以及其他会计专业、审计专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执业能力以及风险防范意识,经国务院国资委领导同意,国务院国资委干部教育培训中心、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决定共同举办第四十四期国有企业总会计师岗位(审计专题)培训班。

  一、 培训对象

  1、中央企业及其下属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或骨干。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国资委监管国有企业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或骨干。

  二、培训内容及师资

  培训内容有:新会计准则衔接及新准则执行中难点热点问题;新准则环境下的企业财务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及效果运用;国际内部审计实务标准;内部审计风险与控制;企业重组与并购的审计问题;信息系统审计;宏观经济形势分析;中国企业内部控制标准建设;领导艺术与沟通技巧;内审与外审的协调;公司治理与企业股份制改造审计;固定资产投资与基本建设审计;国有企业审计中相关问题等。

  培训班将邀请国务院国资委、国家审计署有关司局领导,国家会计学院的教授、知名中介机构的专家、企业审计部门负责人讲授上述课程。

  三、培训时间与地点

  2007年10月10日至11月2日,在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进行培训。

  四、培训费用

  每位学员交费人民币4800元(培训期间伙食费、教材资料费、组织管理费及其他杂费等),不足部分由国家财政补贴。

  付费方式为:现金(报到时一次付清)。

  五、考试与考核

  根据培训目标及要求,培训期间和培训结束时将组织多种形式的考试与考核,合格者将颁发由财政部统一印制的《总会计师岗位(审计专题)培训证书》。

  六、 要求

  1.各中央企业接到通知后,请将本通知转发给下属公司,各公司根据培训需求推荐本单位相关人员参加培训,并由集团公司汇总统一报名。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国资委接到通知后,请将本通知转发给所监管的国有企业,各企业根据需求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培训,并由国资委统一报名。

  3.因名额有限,集团公司和地方国资委参加培训人数超过10人请提前与国资委干部教育培训中心联系。

  4、请详细填写报名表(见附件一),务必于9月27日前将报名表传真至国务院国资委干部教育培训中心,传真号:010-64471615。并将报名表电子版发至电子邮箱,E-mail:sasact2@yahoo.com.cn。

  5、名单经国务院国资委干部教育培训中心汇总审定,无特殊情况不再更改,不再通知确认。届时带本通知报到注册(因有户外拓展培训项目,请自带运动装和运动鞋)。报名后确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的,请提前3天以电话方式告知国务院国资委干部教育培训中心。

  6、请参加培训人员提前安排好工作,培训期间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

  七、其他事项

  1、报到时间为2007年10月9日9:00-21:00。

  2、报到时请携带近期免冠正面二寸彩色照片二张和费用4800元现金。

  3.报到地点在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行车路线见附件二)。

  4.如需打印国有企业总会计师岗位培训班报名表或获得更多资讯,请登陆国务院国资委网站:www.sasac.gov.cn的首页,点击“会议培训”专栏即可。

  5.国务院国资委干部教育培训中心联系人:张迈、苑小雪、田好。

  电话:010-64471604、64471665。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联系人:齐雁、苑义。

  电话:010-64505129、64505123。

  附件一:第四十四期国有企业总会计师岗位(审计专题)培训班报名表

  附件二: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行车路线图

国务院国资委干部教育培训中心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 

二OO七年七月三十日

 
来源:国资委干部教育培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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