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企业职工技能大赛组织委员会
技组办[2007]3号
关于举办2007年中央企业职工技能大赛 话务员(客户服务)、机务员(数据业务)决赛的通知
各中央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资委:
为实施“人才强企”发展战略,加快培养中央企业高技能人才,国务院国资委、劳动保障部、信息产业部定于2007年联合举办中央企业职工技能大赛。按照《关于举办2007年中央企业职工技能大赛的通知》(国资发群工[2007]93号)要求,现将电信话务员、机务员决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决赛工种和标准
(一)决赛工种:电信话务员(客户服务)、电信机务员(数据业务)。
(二)决赛标准:按照国家职业标准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及以上)要求进行命题。
二、决赛时间和地点
本次决赛拟定于2007年11月在广东省广州市举行(两个工种的决赛同期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大赛的组织领导
大赛成立决赛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负责决赛的组织领导,组委会构成为:
主 任:冷荣泉 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总经理
副主任:张晨霜 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
李学东 国务院国资委群工局局长
委 员:马玉柱 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党群工作部主任,集团工会副主席
郭保民 国务院国资委群工局工会处处长
贾伟一 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技能竞赛处处长
杨 迪 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副主任
张 新 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市场部副总经理
孙小红 中国电信集团公司网运部副总经理
梁艳华 中国电信集团工会副主席
孙粤江 中国电信广东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工会主席
联络员:毛溪泉 国务院国资委群工局工会工作处干部
黄少山 中国电信集团工会经济工作部副主任
四、参赛人员及报名
中央通信运营企业各选派8名选手参加电信话务员(客户服务)决赛;选派4组(每组2人)参加电信机务员(数据业务)决赛;其他各中央企业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资委等参赛单位可派3名选手参加电信话务员(客户服务)决赛,2组(每组2人)选手参加电信机务员(数据业务)决赛。
各参赛单位要按照大赛确定的工种和竞赛标准,认真组织初赛,择优选派选手参赛。请于2007年8月20日前将参赛工种、选手人数以电话方式预报承办单位(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于9月30日前填写报名表,将参赛选手及领队和教练等名单报至中国电信集团公司(过时不再受理报名)。
联 系 人:黄少山 凌灿辉
电 话:010-58501152 010-58502239
手 机:13910179956 13910107287
电子邮件:lingch@chinatelecom.com.cn
传 真:010-58501584 邮 编: 100032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31号中国电信集团工会
五、参赛费用
参赛费标准:每位参赛选手参赛费2000元,食宿费300元/天;领队、教练食宿费300元/人·天。
附件:1、参赛选手报名表
2、领队、教练报名表
2007年中央企业职工技能大赛 组织委员会办公室
二○○七年七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