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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评价函〔2006〕116号


关于开展中央企业财务信息化调查工作的通知

各中央企业:

  为推动中央企业财务信息化建设工作进程,了解掌握中央企业财务信息化工作现状,督促中央企业建立和完善财务信息化管理体系,切实提高企业财务管理水平,经研究决定,对中央企业财务信息化建设进展情况开展摸底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财务信息化是企业规范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有效途径,是企业提高财务资源配置效率、适时监控资金流向及成本费用开支情况的有效手段,也是企业加强投融资和物资购销等重大事项财务管控、完善财会内部控制、防范财务风险的重要保障措施。开展财务信息化建设进展情况摸底调查工作,是积极稳妥地推进中央企业财务信息化工作的重要基础。各中央企业应当高度重视本次调查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认真做好集团公司及各级子企业财务信息化建设进展情况的调查摸底工作,并真实、按时上报调查摸底情况。

  二、本次摸底调查工作采取企业上报情况汇报和填报调查问卷相结合的方式。

  (一)对于集团总部或部分下属企业已开展财务信息化建设工作的,“情况汇报”要反映以下内容:企业财务信息化建设的总体规划;近年来企业在财务信息化建设方面开展的主要工作;财务信息化系统的应用情况与取得的成效(产生的效益情况按建设前后对比量化说明);企业推动财务信息化建设的保障措施和具体操作方法;企业在进一步加强财务信息化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与难点;企业在财务信息化建设方面的下一步工作安排;对国资委推动财务信息化建设工作的建议等。

  对于集团总部或下属企业均尚未开展财务信息化建设的企业,“情况汇报”要反映以下内容:财务信息化建设的规划或计划;未开展财务信息化建设的主要原因或困难;对国资委推动财务信息化建设工作的建议等。

  (二)企业财务信息化调查问卷是国资委为了汇总分析中央企业财务信息化的基本情况而统一制定的调查文件(具体格式见附件),是企业财务信息化情况汇报材料的补充说明,主要反映企业财务信息化工作的起步时间、组织方式、软件种类、已有功能等情况。调查问卷格式的电子文档可从国资委网站上下载,网址为:http://www.sasac.gov.cn

  三、企业财务信息化情况汇报和问卷调查均由集团(或总公司)上报。为确保摸底调查工作质量,各企业要遵循以下工作要求:

  (一)组织做好集团内部各级子企业财务信息化建设进展情况的摸底调查工作,全面掌握集团公司财务信息化工作整体进展情况。

  (二)认真做好集团公司财务信息化建设进展情况的汇总分析工作,准确反映本企业开展财务信息化工作的特色,客观总结工作成绩,如实反映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在此基础上认真撰写“情况汇报”,并填写“调查问卷”。不论是否开展了财务信息化建设工作,企业均需填报“调查问卷”。

  (三)“情况汇报”要重点突出,条理清楚,内容全面真实,字数不少于5000字;“调查问卷”要真实可靠,不瞒报、不虚报,对于财务信息化工作尚未实现的内容可不选择。

  四、各中央企业应将本企业财务信息化工作情况汇报和调查问卷于2006年8月15日之前以正式文件上送国资委(统计评价局),并附报电子文档。

  各中央企业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问题,请及时与国资委统计评价局联系。

  附件:中央企业财务信息化调查问卷

国资委统计评价局

二○○六年八月一日 

 
来源:国资委统计评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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