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内容:成立中国商业联合会媒体购物专业委员会
二、申请理由:
随着数字化、网络化的普及和飞速发展,电视购物、网络购物、手机购物已经成为零售业最注目的赢利模式。据了解,发达国家媒体购物的效益增长速度始终保持在零售业的15%以上,而我国尽管已经过十几年的努力,仍不足1‰,且市场混乱、无序竞争、行业无首、各自为战。特别是电视购物、网上购物在历经多次打击不法行为之后,国人仍不敢轻信,使媒体购物元气大伤,经济受到很大损失。
电视购物与电视广告是截然不同的两个行业,有形与质的区别,表现形式也不同,电视广告是间接地影响行为,而媒体购物是直接为消费者服务。由于长期以来无人研究这个领域,因此造成该领域的理论空白、政策空白和监管法律法规不到位。为了解决媒体购物所出现的混乱现象,仅靠政府行为叫停、禁刊、公告和曝光解决不了实际问题,必须通过成立专业机构来规范这个行业。
为此,中国商业联合会拟成立媒体购物专业委员会,通过借鉴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和我国十几年的经验教训,制定出台行业规则和行业标准,从而促进媒体购物行业自律,规范企业行为;帮助国家提出立法和政策建议,为政府决策提供可靠性依据;推动这一文化产业的巨大变革,促进中国的零售业经济向更快速度发展。
三、业务范围:
(一)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以及有关政府部门关于文化产业管理的相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发挥行业组织在企业与政府之间、与消费者之间的桥梁与纽带作用,及时传达政府的声音,贯彻实施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市场经济的手段解决出现的问题,不断推动行业的健康发展。
(二)按照中国商业联合会的职能定位和工作要求,组织会员单位积极参加相应的各类会议和活动,落实中国商业联合会的工部部署。
(三)制订行业标准,不断强化媒体购物专业委员会在经济市场中的主导、协调、约束和平台作用;加强行业调研,争取政府授权,协助政府对媒体购物企业进行资质认定;协助政府进行媒体购物行业管理,建立和维护市场秩序。
(四)组织聘请专家,对相应产品的质量、功能,产品宣传片表现形式的可信、可靠、安全、健康等内容,进行播前取证和鉴定,为企业和经销商提供优质服务,并将结果和证书及时向网上公布;协助政府主管部门搞好媒体购物播放监督,杜绝伪劣假冒商品和虚假广告,为企业与消费者把好媒体购物关。
(五)坚持办好国际化学术研讨会,就媒体购物理论基础、营销方法、市场走向等重大问题,联合有关大专院校与国内外专家展开研讨交流和市场调研,给政府出台政策提供可靠的依据和建议;反映会员单位的意见和要求,就有关问题向政府主管部门提出合理化建议。
(六)针对行业在市场中出现的各种问题,通过组织业务技能培训、专家会诊、经验交流、参观访问、学术报告等活动,帮助媒体购物企业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依法维护媒体购物企业合法权益的能力。
(七)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组织媒体购物企业和经销商进行国际商务交流与考察;举办媒体购物国际产品博览会,引入更多的好产品、好项目和新的营销模式为我所用。
(八)编辑、出版具有行业指导性、规范性和实践性的《媒体商务》刊物;办好行业门户网站,传递市场商品信息、传达政府声音,开展好社会咨询服务;为保证行业的健康发展,及时反映和解决商品售后服务出现的问题,设立曝光台,加强行业自律,规范企业行为,积极维护消费者权益与企业的合法利益。
(九)开展媒体购物行业好产品、好企业、杰出人物的评比活动,帮助企业提高人员素质和市场竞争力,造就一个平等互利、平等竞争、百花齐放、产品与频道欣欣向荣的新局面。
(十)承办政府有关部门和中国商业联合会交办的相关事项,开展其他有利于行业发展的各项工作。
各有关单位对上述申请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日起十五天内,用正式文件将意见告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行业协会联系办公室(地址:北京市宣武区宣武门西大街26号,邮编:100053,联系人:张涛、宋光兰,电话:63192649、63192640,传真:63192649)。
中国商业联合会联系电话:010-68391403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行业协会联系办公室
二OO七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