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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8年度国务院国资委考录公务员报名阶段有关事项的说明
发布时间 : 2007年10月23日     文章来源 : 国资委人事局  
 

  2008年度国务院国资委公务员考录计划,已在国家人事部网站公布,欢迎符合条件人员积极报考。报名方法及有关要求,请登录人事部网站查阅中组部、人事部《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0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一、填写报名表的有关注意事项说明

  1、填报的各项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完整。

  2、“要求有二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的条件中,“企业”指中央企业及其它各种类型的企业;“工作经历”指正式就业的工作经历。

  3、在企业工作的时间,应填入“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年限”栏目。

  4、“通讯地址”须写明本人所在单位或学校,所在省市、街道。

     5、所填“联系电话”应能保证随时联系。

     6、填写“学习经历”:(1)时间要具体到月份;(2)必须在各个学习阶段注明所获学历和学位。

     7、填写“社会工作经历”:(1)时间要具体到月份;(2)注明自己在每个工作阶段的岗位或身份。

     8、须在“学习经历”或“社会工作经历”栏,注明本人档案现所在地和所在单位。

     9、“学习经历”、“社会工作经历”必须完整、连续,不得出现空白时间段。

     10、在职学习的经历,务必注明“在职学习”;兼职工作的经历,务必注明“兼职”。

     11、在职人员的学历学位,须为已经取得的学历学位。

     12、请将本人户籍所在地填在“备注”栏。

  另外,请报名人员务必记清自己所报考的厅局、职位名称。

     二、《2008年度国务院国资委公务员录用计划表》附后

     三、《2008年度国务院国资委公务员录用专业考试内容或范围、所占综合成绩比重及要求》附后

     今后将陆续在国资委网站发布考录工作有关通知,望及时查阅。

国务院国资委人事局

2007年10月22日

附:《2008年度国务院国资委公务员录用计划》.xls

  《2008年度国务院国资委公务员录用专业考试内容或范围、所占综合成绩比重及要求》.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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