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企业对重大风险的预警和防范,建立健全企业规避和控制风险的体系,进一步提高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水平,增强企业国际竞争力,根据财人[2002]19号文件精神和国资委制定的《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的要求,经国务院国资委领导同意,国务院国资委干部教育培训中心、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决定共同举办第五十三期国有企业总会计师岗位(金融知识及风险管控专题)培训班。
一、培训对象
1.中央企业及其二级企业领导人员、总会计师(财务总监)、投融资管理部门、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和董、监事人员。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资委监管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总会计师(财务总监)、投融资管理部门、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和董、监事人员。
二、培训内容
模块一: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 1. 公司治理与风险管控机制设计 2. 公司战略管理与风险控制 3. 企业监控与法律风险防范
模块二:财务、会计与风险管理 4. 战略成本管理 5. 全面预算管理与控制 6. 税收筹划与法律风险防范 7. 财务报告与企业风险分析 8. 新会计准则在执行中的重点、难点分析 9. 金融准则
模块三:公司金融与风险管理 10. 公司理财 11. 公司投融资中的风险管理 12. 金融工具及衍生产品的运用与风险管理
模块四:内部控制机制与风险管理 13. 企业风险管理与控制 14. 管理控制系统 15. 内部审计与风险防范 16. 企业信用风险管理
模块五:思维创新模块 17. 博弈论在现代企业经营管理的应用 18. 《孙子兵法》与企业管理 19. 企业管理人员基本音乐素质的培养 20. 易经与现代企业管理法则
三、培训时间与地点
2008年7月8日至8月1日,在上海国家会计学院进行培训。
四、培训费用
每位学员交费人民币5300元(培训期间伙食费、教材资料费、组织管理费及其他杂费等),不足部分由国家财政补贴。
付费方式为:现金(报到时一次付清)。
五、考试与考核
根据培训目标及要求,培训期间和培训结束时将组织多种形式的考试与考核,合格者将颁发由财政部统一印制的总会计师岗位(金融知识及风险管控专题)培训证书。
六、要求
1.各中央企业接到通知后,请将本通知转发给下属公司,各公司根据培训需求推荐本单位相关人员参加培训,并由集团公司汇总统一报名。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资委接到通知后,请将本通知转发给所监管的国有企业,各企业根据需求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培训,并由国资委统一报名。
3.因名额有限,集团公司、地方国资委参加培训人数超过10人的,请提前与国务院国资委干部教育培训中心联系。
4.本培训班限定人数为180人,报名从速。请详细填写报名表(见附件一),于7月4日前将报名表传真至国务院国资委干部教育培训中心,传真号:010-64471615。并将报名表电子版发至电子邮箱sasact2@yahoo.com.cn。
5.名单由国务院国资委干部教育培训中心汇总审定,无特殊情况不再更改,不再通知确认。届时带本通知报到注册(因有户外拓展培训项目,请自带运动装和运动鞋)。报名后确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的,请提前3天以电话方式告知国务院国资委干部教育培训中心。
6.请参加培训人员提前安排好工作,培训期间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
七、其他事项
1.报到时间为2008年7月7日9:00-21:00。
2.报到时请携带近期免冠正面二寸彩色照片二张。
3.报到地点在上海国家会计学院(青浦区蟠龙路200号)。
4.如需打印国有企业总会计师岗位培训班报名表或获得更多资讯,请登陆国务院国资委网站:www.sasac.gov.cn的首页,点击“招聘培训”专栏即可。
5.国务院国资委干部教育培训中心联系人:张迈、田好、李仕琴。
电话:010-64471665、64471604。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联系人:范璐、王欣。
电话:021-69768000-68228、68111。
附件:1.培训班报名表.xls 2.上海国家会计学院行车路线图.doc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干部教育培训中心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 2008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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