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企业对重大风险的预警和防范,建立健全企业规避和控制风险的体系,进一步提高国有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水平,增强企业国际竞争力,根据财人[2002]19号文件精神和国资委制定的《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的要求,经国务院国资委领导同意,国务院国资委干部教育培训中心、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决定共同举办第六十三期国有企业总会计师岗位(金融知识及风险管控专题)培训班。
一、 培训对象
1.中央企业及其二级企业领导人员、总会计师(财务总监)、投融资管理部门、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和董、监事人员。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资委监管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总会计师(财务总监)、投融资管理部门、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和董、监事人员。
二、培训内容
模块一: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
1. 公司治理与风险管理
2. 公司战略管理与风险控制
3. 企业经营管理中的法律风险防范
模块二:财务、会计与风险管理
4. 战略成本管理
5. 全面预算管理与控制
6. 税收筹划与法律风险防范
7. 财务报告与企业分析
8. 会计准则的动态与执行中的问题
模块三:公司金融与风险管理
9. 集团财务战略
10. 公司投融资中的风险管理
11. 金融工具的运用与风险管理
12. 公司价值分析与资本运营战略
模块四: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
13. 企业风险管理(ERM)与价值创造
14. 内部控制的设计与评价
15. 内部审计与风险防范
模块五:综合管理
16. 金融危机与宏观经济形势分析
17. 博弈论在现代企业经营管理中的应用
18. 财务总监的领导能力建设
三、 培训时间与地点
2009年7月14日至8月7日,上海国家会计学院。
四、 培训费用
每位学员交费人民币5300元(培训期间伙食费、教材资料费、组织管理费及其他杂费等),不足部分由国家财政补贴。
付费方式为现金(报到时一次付清)。
五、 考试与考核
根据培训目标及要求,培训期间和培训结束时将组织多种形式的考试与考核,合格者将颁发由财政部统一印制的《总会计师岗位(金融知识及风险管控专题)培训证书》。
六、 要求
1.各中央企业接到通知后,请将本通知转发给下属公司,各公司根据培训需求推荐本单位相关人员参加培训,并由集团公司汇总统一报名。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资委接到通知后,请将本通知转发给所监管的国有企业,各企业根据需求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培训,并由国资委统一报名。
3.因名额有限,各中央企业、地方国资委参加培训人数超过10人的,请提前与国务院国资委干部教育培训中心联系。
4.请详细填写报名表(见附件一),于7月10日前将报名表传真至国务院国资委干部教育培训中心,传真号:010-64471615。并将报名表电子版发至电子邮箱sasact2@yahoo.com.cn。
5.名单经国务院国资委干部教育培训中心汇总审定,无特殊情况不再更改,不再通知确认。届时带本通知报到注册(因有户外拓展培训项目,请自带运动装和运动鞋)。报名后确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的,请提前3天以电话方式告知国务院国资委干部教育培训中心。
6.请参加培训人员提前安排好工作,培训期间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
七、其他事项
1.报到时间为2009年7月13日9:00-21:00。
2.报到时请携带近期免冠正面二寸彩色照片二张。
3.报到地点在上海国家会计学院(青浦区蟠龙路200号)。
4.如需打印国有企业总会计师岗位培训班报名表或获得更多资讯,请登陆国务院国资委网站:www.sasac.gov.cn的首页,点击“专题服务”专栏即可。
5.国务院国资委干部教育培训中心联系人:田好、张迈、苑小雪。
电话:010-64471604、64471665。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联系人:王欣。
电话:021-69768000-68111。
附件:
1.第六十三期国有企业总会计师岗位(金融知识及风险管控专题)培训班报名表
2.上海国家会计学院行车路线图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干部教育培训中心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
2009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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