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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酿酒工业协会申请成立市场专业委员会
发布时间 : 2008年09月26日     文章来源 : 国资委行业协会联系办公室  
 

  一、申请内容:成立中国酿酒工业协会市场专业委员会

  二、申请理由:

  2007年我国饮料酒(不含果露酒)实现销售产值2931.15亿元,同比增长27.72%。目前,我国啤酒、白酒、黄酒、酒精、葡萄酒等行业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都得到了进一步调整,产品质量普遍提高,市场不断拓展和延伸,逐渐打破区域性消费的限制,品牌优势越来越明显,经济效益也以较快速度增长,正向着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

  随着中国酿酒行业的发展和壮大,以及我国由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过程的深化,原来以国有生产企业为主体的酿酒行业已演变成多种所有制形式、多种生产和销售方式共存的局面。生产企业均根据市场需求,成立了销售公司组织生产,原主营销售的企业也通过贴牌、买断品牌、参股等方式参与生产,生产和营销越加密不可分,市场营销已超越生产成为企业最重要的工作。这预示着我国酒行业在面临大好发展机遇的同时,挑战离我们也越来越近,面临的竞争将更加激烈。酒企业要积极面对这个问题,要在规范发展的前提下,做强做大企业和行业,迎接激烈的市场竞争。

  为更好地为广大会员企业服务,采集和统计市场信息,为企业的生产和营销提供信息参考,引导培育专业市场和规范企业市场行为,协助企业开发市场提升品牌,引导生产和销售企业承担适当的市场责任和社会责任,经过多年来的酝酿及实践,中国酿酒工业协会拟设立市场专业委员会,致力于服务会员和市场,更好地应对国际国内市场的机遇和挑战,促进行业健康持续发展。

  三、业务范围:

  (一)遵守中国酿酒工业协会章程,在中国酿酒工业协会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市场专业委员会工作。

  (二)实行团体会员制,包括大部分酿酒企业的营销或市场机构,吸收部分行业市场专家以个人身份入会。

  (三)发挥政府和酒类市场企业的桥梁作用,在此方面当好中国酿酒工业协会的职能机构和助手。

  (四)组织交流、培训活动,开展行业市场信息采集、统计和分析工作;编译、编印行业的市场信息内部资料。

  (五)帮助会员企业解决在市场营销及相关活动中遇到的问题。

  (六)采集行业市场信息,分析市场走向,为企业的生产和营销提供信息参考。

  (七)交流市场营销经验,组织市场营销交流培训,提高市场营销技能和水平。

  (八)作为生产企业和销售企业之间的桥梁,促进工、商之间的联络和交流,加强工、商的互动与共赢。

  (九)引导培育专业市场,引导规范企业市场行为,反对制假售假;协助企业开发市场,提升品牌。

  (十)引导生产和销售企业承担适当的市场责任和社会责任。

  各有关单位对上述申请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日起十五天内,用正式文件将意见告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行业协会联系办公室(地址:北京市宣武区宣武门西大街26号,邮编:100053,联系人:梁方、宋光兰,电话:63192889、63192640,传真:63192649)。

  中国酿酒工业协会联系电话:010-68193008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行业协会联系办公室

二○○八年九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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