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主站
当前位置: 厅局子站 > 机关党委 > 工作动态
内容检索:   
 
国资委直属机关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 : 2008年10月10日     文章来源 : 国资委直属机关党委  
 

  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中央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关于第一批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的部署,国资委直属机关参加第一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以下简称学习实践活动)。现根据中央的总体要求,结合国资委直属机关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组织国资委直属机关广大党员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改革创新,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结合国资委直属机关实际,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思想观念,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以及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提高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领导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使科学发展观在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和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以及国资委直属机关各单位的改革发展工作中切实得到落实。

  二、目标要求

  根据中央提出的“努力实现提高思想认识、解决突出问题、创新体制机制、促进科学发展”的目标,国资委直属机关学习实践活动,要围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机制”这一主题,努力实现以下四个方面主要目标:

  (一)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进一步加深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对科学发展观的理解,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进一步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解放思想,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思想观念,深化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指导和推进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和本单位工作,把国资委直属机关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思想认识统一到科学发展的要求上来。

  (二)切实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和群众关心的现实问题。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和各单位工作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以及国资委直属机关工作中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现实问题;进一步明确国资委机关和直属单位、直管协会促进科学发展的工作思路;进一步加强直属机关各级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推动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

  (三)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机制。按照科学发展要求,进一步推进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和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建立健全保障和促进国有经济和国有企业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建立健全推进国有企业科学发展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规定;各直属单位、直管协会要根据实际建立健全体现科学发展要求的工作机制和规章制度。

  (四)按照科学发展要求积极推进各项工作。通过学习实践活动,结合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和本单位工作实际,按照科学发展要求,坚定推进科学发展的坚强意志,理清科学发展的正确思路,提高领导科学发展的实际能力,完善促进科学发展的政策措施,进一步推动各项工作上水平、上台阶。

  三、基本原则

  开展学习实践活动要着重把握好、贯彻好、落实好中央提出的“坚持解放思想、突出实践特色、贯彻群众路线、正面教育为主”的原则。

  (一)坚持解放思想。以解放思想为先导,以改革创新为动力,进一步提高认识,进一步更新发展观念、转变发展思路,破解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和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中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解决影响和制约本单位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完善体制机制,使思想和行动更加符合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更加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律、符合自然规律、符合党的执政规律,使各项工作更加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

  (二)突出实践特色。要紧紧围绕科学发展,把学习实践活动与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相结合,与建立健全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相结合,与解决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的突出问题相结合。注重总结实践,在认真总结五年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中的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深化对科学发展规律的认识;注重探索实践,在深入开展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各项工作中,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推进机制和制度创新;注重推动实践,采取推广典型经验等有效途径,将学习实践活动成果及时转化为全面推进本单位科学发展的方法、机制和效果。

  (三)贯彻群众路线。要深入群众,切实尊重群众的探索和创造,从群众中汲取智慧和营养。要吸收群众全程参与,集中群众的经验,总结群众的实践,并将其上升为理性认识,上升为符合实际的政策措施。要充分发扬民主,主动接受群众监督,面向基层、面向企业、面向工作联系部门,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及时将学习实践活动进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向群众通报。要搞好群众满意度测评,把群众满意程度作为衡量学习实践活动成效的重要标准。

  (四)正面教育为主。要坚持理论教育与实践教育相结合,自觉进行自我教育、自我提高。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组织直属机关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引导各级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按照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实事求是地查找存在的问题,深刻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全面总结经验教训,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明确努力方向。

   四、参加范围

  国资委机关(含监事会)、直属单位、直管协会各级党组织同步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全体党员参加,重点是厅局级以上领导班子和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

  根据中央有关规定,党的关系在国资委直属机关党委的四家中央企业在京单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参加其所在企业的学习实践活动。

  从实际出发,认真组织好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以及流动党员参加学习实践活动。

  欢迎非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学习实践活动。

  五、时间安排

  国资委直属机关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时间为半年左右,从2008年9月下旬开始,到2009年2月底基本结束。学习实践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2个月,第二阶段和第三阶段各1个半月。

  六、方法步骤

  根据中央《意见》和《实施意见》的部署和要求,学习实践活动分为学习调研、分析检查、整改落实三个阶段,每个阶段包括3个环节,加上准备环节和活动结束时的总结测评环节,共有11个环节。严格按照中央要求,根据国资委直属机关实际,按照以下步骤组织实施。

  (一)准备环节(9月下旬至10月中旬):做好思想准备、组织准备和工作准备。一是制订学习实践活动方案;二是成立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三是筹备召开动员大会,进行动员部署。10月中旬召开“国资委直属机关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大会。

  (二)第一阶段:学习调研(10月中旬至12月中旬)。

  1.学习培训。制订学习培训计划,采取个人自学、集中培训、专题辅导、集体研讨等形式,认真组织学习。组织国资委党委中心组学习,充分发挥各级党委扩大会议、党委中心组在学习实践活动中的带头示范作用。对机关(含监事会)党员、干部,直属单位主要领导干部和直管协会党委主要领导分批进行为期一周的集中培训。直属单位、直管协会党员干部的学习培训由各单位党组织负责组织实施。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专题讲座,紧密结合国资委工作实际,围绕如何深刻理解科学发展观、遵循企业发展规律、进一步明确出资人定位,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机制等问题,请委领导和有关专家授课。同时抓好面上的自学,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央规定的文件和篇目。

  2.深入调研。国资委党委将围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机制”主题,拟定调研题目,重点是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责任如何落实、董事会试点工作如何深入、中央企业考核评价体系如何科学完善、薪酬制度如何科学合理、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如何有效发挥、宣传和群众工作如何改进、监事会监督的有效性如何提高、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机制如何创新、中央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如何加强、机关和直属单位如何加强自身建设等。党委委员按照分配的题目,结合分管工作,带队开展调研,相关厅局参加,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形成调研报告。各直属单位、直管协会要围绕科学发展主题,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确定调研题目,认真组织调研。调研题目要经国资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审核,调研成果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在此基础上,对提出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分析,力求找准突出问题。适时召开调研成果交流会,安排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介绍情况。学习实践活动开始后,尽快采用书面形式征求中央企业系统的中央委员、候补中央委员、中纪委委员、十七大代表以及有关部委、中央企业、地方国资委、外部董事、有关专家的意见。

  3.围绕科学发展进行解放思想讨论。按照科学发展的要求,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和党员干部的思想实际,就如何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机制等重大问题组织开展解放思想讨论。多种形式深入研讨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和国企改革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召开解放思想讨论成果交流会。

  (三)第二阶段:分析检查(12月中旬至2009年1月下旬)。

  1.召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在学习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各级领导班子要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国资委党委领导班子成员、监事会主席和各级领导班子成员要结合职责分工,重点查找个人和班子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查找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深刻分析原因,总结经验教训,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与自我批评。民主生活会前,国资委党委领导班子成员、监事会主席和各级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撰写发言材料,做好充分准备。这次专题民主生活会可与年度民主生活会合并召开,适当扩大列席人员范围。同时,组织党员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

  2.形成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民主生活会后,在充分运用学习调研、征求意见和专题民主生活会成果的基础上,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要撰写分析检查报告,以适当方式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经党委扩大会议(党总支、党支部扩大会)充分讨论,反复修改完善。各厅局、直属单位、直管协会的分析检查报告要报国资委直属机关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3.组织群众评议。通过召开座谈会或书面评议等形式认真组织对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的评议,广泛征求党员、群众的意见。召开各厅局、直属单位、直管协会主要负责同志会议,对国资委党委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的分析报告进行评议。机关各厅局、直属单位、直管协会领导班子的分析检查报告,要在本单位内征求意见,进行评议。同时采取适当方式,征求干部职工的评议意见,听取基层单位和服务对象的评议意见。国资委党委领导班子的分析检查报告和评议结果在一定范围公布。各单位领导班子的分析检查报告和评议结果也要在本单位一定范围内公布。群众评议中提出的正确意见要体现到修改后的分析检查报告中。

  (四)第三阶段:整改落实(2009年1月下旬至2月底)。

  1.制订整改落实方案。直属机关各级领导班子要按照科学发展的要求,制订整改落实方案,提出解决突出问题、改进工作作风和开拓创新的思路与对策。整改措施目标化、具体化、责任化,明确整改落实的目标、方式、时限要求和责任单位、责任人。国资委党委领导班子的整改落实方案要向参加评议人员进行通报。机关各厅局、直属单位、直管协会领导班子的整改落实方案要向本单位干部职工进行通报,接受监督。

  2.集中解决突出问题。进一步明确工作思路、工作方向和工作方法,不断增强创新能力和执行力,逐步落实整改措施。坚持边学边改、边查边改、边整边改,积极探索解决问题的有效途径,集中力量研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

  3.完善体制机制。在回顾和总结国资委成立5年来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以改革创新精神进一步完善促进科学发展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机制,修订影响和制约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和企业改革发展的政策制度,逐步形成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长效机制。制定和完善国资委今后一个时期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总体工作思路。各单位党组织也要按照科学发展要求,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进一步明确工作思路和努力方向。

  (五)总结和测评环节(2009年2月底):进行满意度测评,召开总结大会,搞好学习实践活动总结。

  一是进行满意度测评。认真总结学习实践活动取得的成效和经验,在此基础上做好满意度测评工作。国资委党委在委机关干部职工和参加评议的部分代表中,采取网上测评或书面测评、座谈会等方式,对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情况及取得的实际效果进行满意度测评。根据测评结果,进一步完善整改措施。测评结果以适当方式向全委公布。机关各厅局、直属单位、直管协会在本单位范围内做好满意度测评工作。

  二是召开总结大会。对国资委直属机关学习实践活动进行全面总结,巩固学习实践活动成果。直属单位、直管协会也要组织召开总结大会。

  学习实践活动基本结束后,国资委直属机关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总结报告报中央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中央国家机关工委。机关厅局、监事会党总支(党支部)、管理局临时党委和直属单位、直管协会党委(党支部)的总结报告报国资委直属机关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七、组织领导

  (一)成立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国资委直属机关学习实践活动在国资委党委领导下进行,按中央要求,成立国资委直属机关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李荣融同志担任,副组长由黄丹华、金阳、李寿生同志担任。领导小组成员由张玉藏、张德霖、王文斌、刘强、姜志刚、刘汉滨、杜渊泉、彭华岗、时希平、刘茂勋、熊皓同志担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黄丹华同志担任,副主任由张玉藏、张德霖、刘汉滨、彭华岗、时希平同志担任。办公室下设综合组、材料组、宣传组、指导检查组,组长分别由杨建一、彭华岗、卢卫东、吴甫同志担任。抽调委内有关厅局人员参与日常工作。
机关各厅局的学习实践活动,由国资委直属机关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直接组织实施。机关各厅局主要负责同志为学习实践活动第一责任人,指派一名党员干部作为联络员,不再成立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

  监事会、管理局系统的学习实践活动,分别由监事会党总支、管理局临时党委负责组织实施。

  直属单位、直管协会的学习实践活动,由各直属单位、直管协会党组织负责组织实施。

  (二)发挥党员领导干部表率作用。直属机关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学习,深入调查研究,围绕突出问题,认真分析检查,做好整改落实,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国资委党委委员根据工作职责,结合工作分工,建立联系点,深入基层指导工作。

  (三)加强分类指导和督促检查。国资委直属机关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要根据直属机关各单位实际和特点加强分类指导,对各级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加强分层指导;加强对直属机关各单位学习实践活动的督促检查,了解学习实践活动进展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提出工作要求;把学习实践活动与开展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确保“两不误、两促进”。

  (四)做好宣传工作。利用简报、网络等宣传阵地,交流直属机关各单位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情况、做法和经验,推动活动的深入开展。

  监事会、管理局、直属单位、直管协会党组织要按照中央的要求和委党委的部署,结合实际,研究制订切实可行的学习实践活动方案,报国资委直属机关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

  1.国资委直属机关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国资委直属机关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名单
  3.国资委直属机关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日程安排表
  4.国资委直属机关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流程图


 
打印】 【关闭窗口
网站链接:中国政府网  |  国务院部委  |  地方政府  |  地方国资委  |  中央企业  |  国有重点企业  |  行业协会  |  其 他
管理维护:国资委信息中心  网站 电话:010-63192334 Email: webmaster@sasac.gov.cn
国资委总机 :010-63192000   国资委地址: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26号(100053) 京ICP备030066号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