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包括所属行政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其他事业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国资委“三公”经费支出范围包括国资委机关(含监事会)及所属二、三级预算单位。2013年国资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数为2893.78万元,决算数为2516.4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77.30万元,降低13.0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减少208.2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减少49.34万元,公务接待费减少119.73万元。主要是我委在预算执行过程中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全系统切实做到了“三公”经费支出水平的降低。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2013年财政拨款决算数为1183.14万元,占“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数的47.02%。国资委机关(含监事会)及其所属192户二、三级预算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全年共计组织出国(境)团组64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23个,共计321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是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13年财政拨款决算数为1189.59万元,占“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数的47.27%。截至2013年末,国资委机关(含监事会)及其所属192户二、三级预算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27辆。
3. 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事接待)支出。公务接待费2013年财政拨款决算数为143.75万元,占“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数的5.71%,其中委机关全年接待28次,占全部接待次数的5.88%;其他单位全年接待448次,占全部接待次数的94.12%。
国资委2013年“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结构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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