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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锦(中国企业研究院首席研究员): |
央企是由中央管辖的国企,是国家或全民的根本利益之所在。在义利同时存在的情况下,他们做到大义先行。事实上中央企业作为我国经济发展的主力军在履行社会责任中可歌可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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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安东(清华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副书记、副教授): |
每逢灾难发生,与救援队伍几乎同时赶到的总是那些义不容辞、精神与行动完美结合的中央企业。正所谓,灾难无情,国企有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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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震(清华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助理、副教授): |
每一次灾难之时,央企总是义无反顾地承担起责任和道义,总是第一时间出现在救灾的一线,总是以最快地速度解决百姓所急!这就是我们的央企,“行胜于言”的央企!当我们仅仅用利润来衡量它的效率时,有没有想过,这些如何去衡量呢?百姓心中自有一杆秤,央企加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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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关鹏(中国公共关系协会副会长): |
每逢灾难发生,与救援队伍几乎同时赶到的总是那些义不容辞、精神与行动完美结合的中央企业。正所谓,灾难无情,国企有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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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鹏(盘古智库理事长): |
央企作为中国特色的产物,在灾难面前的行动,履行了企业社会责任,也给了我们一种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思考角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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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松狼王(北京环境交易所董事长): |
危难时刻见忠贞,希望国企做大做强,也希望国企真正成为脊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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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述思(工人日报社会周刊编辑部主任): |
灾区现场频现央企身影,彰显共和国长子之责任与情怀,符合民心民意,值得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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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军(广东社科院国资监管研究中心主任): |
鲁甸抗震救灾,让人们看到了国家依赖于国企而具有的强大动员能力,看到国企改革发展以来所形成的资金、技术和管理实力,看到国企以国家和人民利益为己任的自觉意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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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新育(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研究员): |
而面对灾害等外部冲击时一次又一次高效率的应急反应与修复能力,又充分体现了中国的体制优势,与美国在桑迪飓风后电力供应大面积长期不能恢复相比,高下立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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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明华(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副院长、教授): |
鲁甸地震发生后,央企按照国务院国资委指示,立即开展抗震救灾工作,大灾大难中尽显央企强烈的社会责任意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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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仑岩(解放军某部学者,昆仑策研究院常务副院长): |
从一线全力拼搏有序展开救援战斗,到国资委统一领导下各大企业24小时领导值班和带班,救灾情况指令及时上报下达,展现了一幅社会主义国有经济关键时候集中力量协同作战,全方位、大力度、高效率地为人民排险救难的壮丽图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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