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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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组织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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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龙井路 1号
邮 编:650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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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组织机构  
组织机构

  办公室(党委办公室)
   
  (一)基本信息
  办公地址:昆明市龙井街1号(邮编650031)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办公电话:3611063
  传真:3611167
  投诉电话:3605022

  (二)主要职责:
  1、负责协助委领导处理机关运转的日常工作;
  2、负责机关文秘、会议、机要、保密、信息、档案、后勤保障及保卫工作;
  3、负责党委民主生活会、中心组学习等活动的组织和协调;
  4、负责党委会议和主任办公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
  5、负责机关财务工作;
  6、负责委机关宣传报道、信息报送和对外新闻发布工作;
  7、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8、负责机关信息化工作,指导管理信息中心;
  9、负责信访工作,对外可使用信访办公室名义;
  10、负责指导规范省属企业的文秘工作;
  11、负责指导协调省属企业的机要、保密等工作;
  12、负责配合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检查、督促省属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协助参与省属企业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13、负责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其他相关公共管理工作;
  14、完成委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室下设信息中心,其主要职责为:
  1、负责拟定机关信息化工作的相关规章制度;
  2、负责组织实施和推进机关信息化建设工作;
  3、负责组织协调全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信息系统网络建设工作;
  4、负责机关电子政务和国资委网站的规划、建设、运行及维护工作;
  5、承担机关信息网络安全管理的技术工作,负责机关计算机软硬件的维护维修,承担网络技术应用培训等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处

  (一)基本信息
  办公地址:昆明市龙井街1号(邮编650031)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办公电话:3645026
  传真:3645026
  投诉电话:3605022

  (二)主要职责:
  1、负责对省属企业领导人员的考察工作并提出任免建议;
  2、负责省属企业领导人员的日常管理和协调工作;
  3、负责考察推荐董事、监事及独立董事人选;
  4、负责研究拟订向省属企业派出国有股权代表的工作方案;
  5、负责了解和掌握省属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的情况,对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提出意见和建议;
  6、负责研究拟订省属企业领导人员、后备人才及相关人员的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7、负责省属企业经营管理者队伍后备人才库建设;
  8、负责推荐审核省属企业的优秀企业家、优秀党委书记;
  9、负责指导省属企业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
  10、负责指导协调省属企业的技术职称评定工作;
  11、负责联系相关行业协会,联系云南省企业人才开发协会;
  12、完成委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政策法规处

  (一)基本信息
  办公地址:昆明市龙井街1号(邮编650031)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办公电话:3605037
  传真:3605037
  投诉电话:3605022

  (二)主要职责:
  1、研究拟订全省国有资产监督和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草案,负责法规、政策制订的协调工作;
  2、研究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并提出相关建议;
  3、负责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改革和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并提出建议;
  4、负责指导国有企业法律顾问工作;
  5、负责指导和协调省属企业涉及国有资产相关问题的法律事务;
  6、负责组织审核省属企业的公司章程等重要法律文件;
  7、负责承担机关法律事务;
  8、负责机关重要文件和报告的起草工作;
  9、完成委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规划发展和企业改革处

  (一)基本信息
  办公地址:昆明市龙井街1号(邮编650031)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办公电话:3605059
  传真:3605059
  投诉电话:3605022

  (二)主要职责:
  1、负责研究提出全省国有经济布局和战略性调整的政策建议,指导省属企业进行结构调整;
  2、负责研究编制省属企业总体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协助省属企业协调解决发展规划实施中的有关问题;
  3、负责研究制订国有企业改革改组的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4、负责审核省属企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
  5、负责对省属企业重大投资履行出资人职责,必要时对投资进行后评估;
  6、负责指导省属企业的管理现代化和信息化工作;
  7、负责指导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8、负责研究省属企业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关闭破产、股份制改造、上市、合资等方案和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的组建方案,对其中需要国有股东决定的事项提出意见;
  9、负责组织协调债转股工作;
  10、完成委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统计评价和财务监督处

  (一)基本信息
  办公地址:昆明市龙井街1号(邮编650031)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办公电话:3605024
  传真:3605024
  投诉电话:3605022

  (二)主要职责:
  1、负责企业国有资产的统计和省属企业财务决算备案工作,建立国有资本金统计信息网络,根据有关规定发布统计信息;
  2、负责省属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编制、审核、执行及决算工作;
  3、研究拟订国有企业清产核资的政策及制度、办法;组织省属企业清产核资工作;
  4、负责综合分析研究全省国有经济和重点企业的经济运行态势,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
  5、负责指导省属企业的财务管理和信息统计工作,负责省属企业重大财务事项的监督和管理;
  6、负责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开展涉及省属企业经济证鉴类业务的相关工作;
  7、完成委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产权管理处

  (一)基本信息
  办公地址:昆明市龙井街1号(邮编650031)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办公电话:
  传真:3605032
  投诉电话:3605022

  (二)主要职责:
  1、负责研究拟订国有资产界定、登记、划转、处置、核销及产权纠纷调处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
  2、负责省属企业国有资产界定、登记、划转、处置、核销及产权纠纷调处等工作;
  3、负责省属企业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和备案;
  4、负责对省属企业的收益分配方案提出意见,对资本的收益收缴和使用进行监督;
  5、负责审核省属企业资本金变动、股权转让及发债方案;
  6、负责组织协调省属企业债务重组、处置金融不良资产等工作;
  7、负责组织指导国有产权交易市场建设,监督规范国有产权交易;
  8、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参与省内外的经济协作活动;
  9、完成委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考核分配处

  (一)基本信息
  办公地址:昆明市龙井街1号(邮编650031)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办公电话:3605027
  传真:3605027
  投诉电话:3605022

  (二)主要职责:
  1、负责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办法,制订考核标准;
  2、负责建立和完善企业效绩评价体系并组织实施;
  3、负责研究制订并组织落实省属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制度;研究提出业绩合同等企业资产保值增值目标管理的方法;
  4、负责拟订省属企业职工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
  5、负责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省属企业职工工资分配的总体水平进行调控;
  6、负责研究制订省属企业负责人的薪酬制度并组织实施;
  7、负责指导省属企业分离办社会工作,主辅分离和辅业改制工作,分流富余人员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下岗职工的安置工作;
  8、负责联系省属企业的减负工作;
  9、完成委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董事会和监事会工作处(国有企业监事会工作办公室)

  (一)基本信息
  办公地址:昆明市龙井街1号(邮编650031)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办公电话:3635527
  传真:3635527
  投诉电话:3605022

  (二)主要职责:
  1、负责监事会日常业务的管理工作,协调监事会与有关部门、州市及企业的关系;
  2、负责研究拟定有关监事会监督检查的规章制度并做好督促检查;
  3、负责指导省属企业董事会完善工作制度、健全议事规则;
  4、负责研究拟定派出监事会的企业名单、派员方案,承办监事会主席及监事的派出、业务培训等事宜;
  5、研究提出对省属企业重大决策责任追究的意见和措施,建立重大决策责任追究制度;
  6、负责承办监事会检查报告的审核等相关工作;
  7、负责对监事会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8、完成委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委工作部(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党委统战部)

  (一)基本信息

  办公地址:昆明市龙井街1号(邮编650031)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办公电话:3605049
  传真:3605052
  投诉电话:3605022

  (二)主要职责:

  1、负责省属企业和党组织由省国资委党委管理的中央在滇企业及其它企业党的组织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宣传思想工作、精神文明建设、企业文化建设工作;
  2、负责对省属企业和党组织由省国资委党委管理的中央在滇企业及其它企业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3、负责协调省属企业和党组织由省国资委党委管理的中央在滇企业及其它企业的工会、共青团、妇女工作;
  4、负责协调省属企业党的统战工作和知识分子工作;
  5、负责指导省属企业反邪教工作和维护企业稳定工作;
  6、负责组织协调省属企业党建工作、群团工作的业务培训;
  7、负责推荐和评定企业优秀党务工作者、劳动模范等工作;
  8、负责指导联系省属企业党委民主生活会;
  9、完成委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人事处(外事处)

  (一)基本信息
  办公地址:昆明市龙井街1号(邮编650031)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办公电话:3611093
  传真:3611093
  投诉电话:3605022

  (二)主要职责:
  1、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设置,职责分工、编制定员的管理;
  2、负责编制机关人才发展规划和年度人员需求计划;
  3、负责机关干部、职工的考试录用、考核、任免、奖惩、调配、交流、回避、教育培训及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4、负责机关公务员、工勤人员及聘用人员的劳动工资日常管理工作;
  5、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技术职称评聘及技术等级的考核、推荐工作;
  6、负责机关大中专毕业生录用,军队转业干部、退伍军人的接收安置工作;
  7、负责机关、直属单位的外事工作,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
  8、负责指导协调省属企业的外事工作;
  9、完成委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关党委

  (一)基本信息
  办公地址:昆明市龙井街1号(邮编650031)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办公电话:3615306
  传真:3615306
  投诉电话:3605022

  (二)主要职责
  1、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会、共青团、妇女工作和计划生育工作;
  3、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培训工作;
  4、负责机关的挂钩扶贫工作;
  5、负责机关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
  6、完成委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纪委、监察室

  省国资委纪委和省监察厅派驻省国资委监察室合署办公,下设三个组:综合组、案件检查组和案件审理组。

  (一)基本信息
  办公地址:昆明市龙井街1号(邮编650031)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办公电话:3605023
  传真:3605023

  (二)主要职责:
  综合组:
  1、负责监督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省政府的有关规定以及省纪委、省监察厅、省国资委的有关要求在省属企业的贯彻执行情况;
  2、负责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省属企业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日常工作;
  3、负责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省属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宣传教育、信息统计和干部培训工作;
  4、负责对省属企业领导人员的选拔任用工作进行监督;
  5、负责对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人的考试录用等工作进行监督;
  6、负责指导党组织由省国资委党委管理的中央在滇企业及其它企业的纪检、监察工作。
  案件检查组:
  7、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具体负责检查、查处省属企业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重要案件,其中对由省纪委、省监察厅负责查处的列入省委管理干部范围的企业领导人员违法违纪案件,协助做好相关工作;
  8、负责受理省属企业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检举、控告、申诉等信访工作和督办工作;
  案件审理组:
  9、负责对案件检查组所移送案件的审理工作;
  10、负责指导和督促检查省属企业的领导人员廉洁自律、效能监察、执法监察、厂务公开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
  11、完成省纪委、省监察厅和省国资委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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