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信访处)
负责机关文秘、会议、机要、保密、档案、接待、信访、安全保卫等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省委、省政府有关会议决定事项和省领导批示事项及党委会和委务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财务管理职能按有关规定执行。
政策法规处
承担机关调查研究、重要文件报告起草和法律事务及有关的协调工作;负责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协调工作;研究国资委出资企业设立、注资、改制改组、关闭破产中的有关问题,提出相应的法律意见;审核出资企业章程;指导国资委出资企业的法律顾问工作机制;承担指导和监督市县国有资产管理的具体工作;联系有关行业协会工作。
规划发展与改革改组处
研究提出本省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战略性调整的政策建议;研究本省国有资本投资方向性、结构性重大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政策与措施建议;审核评估所监管企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承担对所监管企业重大投资决策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工作;拟定所监管企业的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上市、合资等重组方案和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的组建方案,以及解散、关闭破产、改制改组的意见和建议,对其中需要国有股东决定的事项提出意见;指导所监管企业主辅分离和辅业改制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下岗职工的安置工作。
产权与收益管理处
研究拟定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登记、划转、处置及产权纠纷调处等方面的规章制度;负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登记、划转、处置及产权纠纷调处等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和备案;提出国有资本的融资方案,审核所监管企业资本金变动、股权转让及发债方案;监督、规范国有产权交易;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承担拟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制度工作;承办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有关工作。
财务监督与考核评价处
承办所监管企业财务预决算的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对所监管企业的财务审计工作;负责国有资产的统计分析工作,建立国有资本金统计信息网络,根据有关规定对外发布统计信息;综合研究本省国有经济和重点企业的运行状况;建立健全国有企业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综合考核所监管企业的经营业绩;承担所监管企业清产核资和资产损失核销工作。
公司治理与审计监督处
研究提出国资委出资企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的意见和措施,指导出资企业建立健全治理机制;指导出资企业董事会建设工作,听取出资企业国有产权代表(董事、监事等)关于企业重大事项的报告,并指导其工作;负责审计、财务、评估等中介机构的协调、监督工作和中介机构备选库的管理;负责组织开展出资企业负责人离任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研究提出重大决策责任追究的意见和措施,组织开展责任追究工作;负责国有企业监事会日常管理工作;协调监事会、监事与省政府有关部门的联系。
机械设备管理处(海南省机械设备成套局)
负责编制全省机械设备成套工作的发展规划;组织省内机械成套技术装备的开发应用及咨询,负责指导机电设备信息的开发应用;按照国家有关法规,组织机电设备成套的投标服务工作;协助有关部门组织机电设备成套及技术装备项目的研制、推广及国内外的技术交流与合作,并提供服务;联系所监管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等工作。
企业领导人员与分配管理处(人事处、老干部工作处)
根据有关规定,承担对所监管企业领导人员的考察工作并提出任免建议;考察推荐国有独资、国有控股、国有参股公司董事、监事人选;探索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企业领导人员考核、评价和选任方式;提出所监管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根据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承担调控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总体水平的工作,提出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和激励办法并组织实施,按照有关规定,规范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和职工福利保障。负责本系统人才、培训、老干部、外事、驻琼企业领导班子的协管等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人事管理工作。
党群工作处(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机关党委、工会、团委)
负责机关、所监管企业、国务院国资委监管驻琼企业党的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干部统计、党费管理、接转组织关系等工作;负责委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活动的协调服务工作;负责本系统党的思想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宣传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的思想政治工作和企业文化建设工作;负责对外宣传和新闻工作;根据有关规定,协调本系统群团工作;协助做好中央驻琼企业的群团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的统战工作和知识分子工作。
监察局(纪委办公室)
负责所监管企业党组织的纪律检查、党组织和党员重大违纪案件的查处审理、中层党员干部党纪处分的审批;指导本系统企业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人事监察工作和效能监察工作;受理本系统企业党组织和党员的检举、控告、申诉;参与督促检查省委、省纪委授权管理的企业单位党组织活动;指导企业厂(企)务公开。
信息中心
负责国资监管网络的建设、管理、运行、维护、软件开发、应用培训及各类内部、外部信息的处理和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