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
国资厅[2006]148号
关于做好《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文件资料选编 (2005)》征订工作的通知
各中央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资委:
为了便于中央企业以及地方国资委工作人员查阅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有关文件资料,我们在2003、2004年的基础上,编印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文件资料选编(2005年)》(以下简称《选编》)。《选编》围绕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收录了2005年国务院及国资委领导同志的有关讲话,中共中央、国务院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及国务院国资委的重要文件,主要包括党的建设、企业改革与发展、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经济贸易以及机关建设等方面的108篇文件,具有较强的资料性和实用性。《选编》为A4开本,约81万字。
请各中央企业、各地国资委根据实际,组织做好所属单位的《选编》征订工作,并于2006年6月8日前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文件资料选编(2005年)》征订回执(见附件)邮寄或传真至国务院国资委机关文印中心。2006年6月19前将书款及邮局汇款复印件邮寄(传真)至国务院国资委机关文印中心,自提单位可持征订回执复印件于2006年6月19-30日直接到国务院国资委机关西便门办公楼一层102室文印中心购书。
联系人及电话:国务院国资委办公厅秘书二处 王红柱 010-63192599 63192424(传真)
国务院国资委文印中心 朱宁 刘兴英
010-63192362 63192518(传真)
汇款地址:北京宣武门西大街26号国务院国资委文印中心 朱宁(收)
邮编:100053
附件:《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文件资料选编(2005年)》征订回执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
二○○六年五月二十五日
附件:《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文件资料选编(2005年)》征订回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