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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中央企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第三阶段工作会议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09年05月25日     文章来源 : 中央企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各中央企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中央企业学习实践活动指导检查组:

  为传达学习中央学习实践活动巡回检查组暨中央企业、部属高校学习实践活动指导检查组工作座谈会和李源潮同志的讲话精神,按照中央企业学习实践活动的总体安排,经中央企业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研究,定于2009年6月2日召开中央企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第三阶段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议程

  时间:6月2日(周二)上午9:00

  地点:会议以视频会议形式召开。主会场设在国资委西便门三层多功能厅,各中央企业在本企业设立分会场。

  会议议程:

  1.请4家中央企业的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组长发言,介绍本企业学习实践活动第二阶段工作经验和第三阶段主要安排。

  2.李荣融同志作重要讲话,传达中央学习实践活动巡回检查组暨中央企业、部属高校学习实践活动指导检查组工作座谈会和李源潮同志的讲话精神,对中央企业学习实践活动第二阶段情况进行总结,对第三阶段整改落实工作进行部署。

  二、参会人员

  (一)主会场参会人员

  中央企业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和国资委党委委员;中央企业学习实践活动指导检查组组长;中央企业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及办公室成员单位负责同志;领导小组办公室全体工作人员。

  请指导检查组组长、3家发言的中央企业参会人员凭本通知进入主会场(一汽集团在本企业分会场发言)。

  (二)企业分会场参会人员

  中央企业学习实践活动指导检查组副组长及成员;各中央企业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及办公室主任、副主任,主要二级单位(例如股份公司等)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同志等。

  三、有关要求

  各分会场统一悬挂“中央企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第三阶段工作会议”会标,并在适当位置标明企业名称。

  请各中央企业及时通知本单位视频系统技术保障人员,提前做好系统自测试等参会准备,视频系统自测试号码为:10121002016  10121000322。本次视频会议为双流会议,请于6月1日下午2:00-5:00进行联调,联调1小时后,开始点名。国资委主会场联系电话:010-63192515;技术保障联系人:李莹15611029526;国资委视频系统联系人:朱占军010-63192330,13321166092。

  联 系 人:白  峰  汪葵葵

  联系电话: 63193309;63192157

中央企业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9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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