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央企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央企业学习实践活动指导检查组:
根据《中央企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意见》(央企学组发〔2009〕1号),现将学习实践活动基本完成时群众满意度测评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企业请于8月中旬组织完成群众满意度测评,并于8月20日前将测评结果报中央企业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各企业要按照《中央企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意见》要求,合理确定参加群众满意度测评人员的范围。测评一般在本企业范围内进行。
三、测评内容主要是对本企业学习实践活动开展情况的评价,同时注意收集对本企业进一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的意见和建议。测评采取填写测评表的方式进行。
四、各企业要高度重视、切实抓好群众满意度测评工作。在认真组织本级的群众满意度测评工作的同时,认真指导下属企业的测评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测评满意度过低的企业,要深入分析原因,限期整改提高。测评结果要以适当方式向群众公布,并根据测评情况,进一步完善整改落实方案。中央企业学习实践活动指导检查组要加强对所联系企业满意度测评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
附件:群众满意度测评表(参考样式)
中央企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 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9年7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