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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07年8月30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8月1日起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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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反垄断法 |
《反垄断法》定义了三种具体的垄断行为: |
包括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 |
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
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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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主管部门 |
商务部筹建反垄断调查局 |
工商总局将设立执法机构反垄断局 |
经国家发改委要求尽快制定配套法规规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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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委声音 |
◇人大法工委:反垄断法的目标在于预防垄断行为 |
反垄断法的目标在于预防和制止垄断行为,维护市场竞争秩序,为企业做大做强创造良好的竞争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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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法制办:反垄断法并不反对垄断企业本身 |
《反垄断法》并不反对垄断企业的客观存在,反对的是垄断企业利用优势地位推行垄断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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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官员:中国的反垄断法是与国际接轨的 |
中国的反垄断法跟其他国家反垄断法一样,包括禁止垄断协议、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控制经营者集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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