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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2005年公务员考录专业笔试、面试安排通知(一)

文章来源:国资委人事局  发布时间:2004-12-31

关于国务院国资委2005年公务员
考录专业笔试、面试安排的通知(一)

  根据人事部规定,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我委确定了2005年公务员考录专业笔试、面试人员范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笔试、面试初步定于2005年2月下旬进行,入选考生名单附后(另有部分职位的名单见后续通知)。

  二、入选考生必须于2005年1月10日前向国务院国资委人事局调配处确认本人能否按时参加考试。如不能参加考试或未按期进行确认,则按同一职位考生成绩顺序递补。

  确认电话:010-63193744

  三、入选考生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学生证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工作证复印件(社会在职人员);

  3、准考证主证复印件;

  4、国家大学英语(或其他语种)考试证书复印件;

  5、户口卡复印件(社会在职人员);

  6、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社会在职人员);

  7、报名推荐表(应届毕业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社会在职人员);

  8、报名登记表。

  上述材料请于2005年1月10日之前通过特快专递寄送国务院国资委人事局调配处(地址: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26号;邮政编码:100053)

  四、注意事项

  1、考生应对本人提交的材料负责。如发现虚假材料,即按《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2005年中央、国家机关录用考试公告》有关规定处理。

  2、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从人事部网站下载)应在规定位置粘贴本人近期一寸彩照。

  此后如需考生再提供照片,须与以上两表格所使用照片一致。

  3、考生联系方式如有变化,请及时告知。

  4、考生提交的材料,恕不退还。

  5、请继续关注人事部网站和国资委网站的有关通知。

  附件:2005年国务院国资委公务员考录专业笔试、面试名单(1)

  祝各位考生新年快乐!

国务院国资委人事局调配处
2004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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