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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福兴在中央企业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的报告

文章来源:国资委纪委、监察局  发布时间:2009-02-25

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
深入推进中央企业反腐倡廉建设


——贾福兴在中央企业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的报告

(2009年2月5日)


  为深入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的部署,国资委党委召开中央企业纪检监察工作会议。我代表国资委纪委总结2008年中央企业反腐倡廉建设工作情况,部署今年的任务。

  一、2008年中央企业反腐倡廉建设主要工作

  一年来,国资委和中央企业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十七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部署,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突出专项监督检查,各项工作取得新的成效。中央企业各级纪检监察机构在促进企业改革发展,特别是去年战胜低温雨雪冰冻和特大地震灾害、确保成功举办北京奥运会、完成“神舟七号”载人航天飞行等任务中,发挥了保证作用。

  (一)贯彻落实“七项要求”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根据中央纪委关于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七项要求”和规范“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要求,以及国资委的统一部署,中央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国资委纪委监察局会同有关厅局对27家中央企业两项工作情况进行督查调研,从1218名企业中层管理人员对工作落实的满意度测评情况看,落实“七项要求”满意和比较满意的平均为95%,执行“三重一大”制度满意和比较满意的平均为91%。

  1、落实“七项要求”增强了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意识。中央企业23万多名各级领导人员对持股、投资和兼职取酬情况自查登记。一是摸清情况。5家集团公司的19名领导人员自查了兼职取酬问题;19家企业有56人持股不符合国资委有关规定,涉及金额1349万元;61家企业338名中层管理人员兼职取酬1302万元;96家企业6990人不规范持股得到初步清理。督查中也发现个别企业对纠正兼职取酬不够积极,对不规范持股过于强调历史原因,个别企业领导人员落实廉洁从业要求的测评满意度不到70%。二是认真整改。中央企业针对问题查找原因并进行整改,绝大多数领导人员及时退回兼职所得报酬。葛洲坝集团督促所属单位纠正632名领导和职工个人投资建电站问题,清退入股资金2086万元;国家电网中层管理人员在多种经营企业的个人持股全部清退。三是完善制度。中央企业按照国资委统一要求规范兼职行为。兵器工业集团等企业规定各级领导人员不得领取核定岗位绩效工资以外的收入。中粮集团、中铝公司等将廉洁从业作为基本指标体现在领导人员绩效考核体系中。

  2、落实“三重一大”制度规范了企业领导班子用权行为。中央企业经过自查摸底、督查调研和整改提高,推动了集体决策制度的落实。一是制度基本建立。企业以议事规则作为核心制度,规范决策范围、原则、程序和方式,决策流程基本建立。中核集团等企业坚持实行党组领导下的决策机制;中国电信、东风公司、中航集团、中国水电集团等制定了实施办法。二是执行情况良好。中央企业基本做到了决策民主、操作公开、过程控制、落实到位。据对80多家中央企业2007年1月至2008年8月决策的1.1万多事项统计,绝大部分符合程序要求。三是实施有效监督。出资人监管逐步到位,外派监事会实施当期监督效果明显,各监督主体职责进一步明确,监督合力正在形成。中国电子等董事会试点企业,外部董事的监督制衡作用得到发挥。企业党组织参与决策,发挥监督和保证作用。督查中也发现有的企业党委(组)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的职责权限和决策范围比较模糊,议事规则不够明确,决策程序比较原则,可操作性不强。个别企业对重要事项决策存在随意性,有的重大事项未经集体研究决定,事后再补手续。个别企业领导班子执行集体决策制度的测评满意度不到50%。

  (二)加强案件查办和案情分析与通报,发挥以惩促防、以案促教的警示作用。

  国资委纪委监察局和中央企业纪检监察机构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从查办案件看,一是失职渎职比例较大。反映出个别企业领导人员缺乏国有资产监管责任意识,制衡机制不完善,用权行为不规范,集体决策制度执行不力。二是违反财经纪律案件形式有了新变化。以前私设小金库现象多,现在违规资本运作,违规拆借资金,违规担保等多有发生。三是商业贿赂案件趋于减少。南方电网、宝钢等积极推进诚信体系建设,与信誉良好的伙伴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对不诚信的列入黑名单,减少了商业贿赂案件发生的几率。

  开展案件分析与通报,总结特点和把握规律。国资委纪委监察局全面梳理五年来中央企业发生的案件,剖析典型案例。我们总结了案件特点和规律,得出了查办案件对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启示,在国资委党委2008年11月召开的中央企业案件情况通报视频会议上作了通报。

  中央企业注重案件查处情况的通报。中国建筑等许多企业在集团工作会议上点名通报案例。中远集团等企业在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敢于揭短,剖析案发原因。通用技术集团召开全面风险管理工作会议,对所属企业发生案件的有关领导进行责任追究,强调完善风险防范措施。鞍钢等企业实行一案两检查、一案两报告、一案两培训、一案两处理的制度,加强督促整改。中国石油、中国国电等通过分析查办的案件,针对易发多发的关键环节,提出堵塞管理漏洞的措施建议。

  (三)建立健全惩防体系,中央企业反腐倡廉建设各项工作有了新进展。

  党中央公布《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以下简称《工作规划》)后,中央企业按照国资委的实施意见抓紧贯彻落实,制定实施办法、推进计划和分工方案。惩防体系建设与强化企业管理、健全内控机制的融合更加紧密,形成了相互协调、齐抓共建的良好态势。中央企业惩防体系建设促进组组长单位根据统一部署认真履行职责,开展形式多样的促进交流活动。企业坚持重在建设的总体思路,在突出重点的同时,整体推进各项工作。

  一是反腐倡廉教育注重实效。中央企业坚持正反两方面教育,中国石化开展学习15名廉洁勤政优秀领导人员活动,中电工程等企业组织典型教育、法纪教育和警示教育活动。矿冶总院等企业组织高管人员和重点岗位人员参观监狱、看守所,让服刑人员现身说法,增强了教育的震撼和感染作用。

  二是制度建设注重责任追究和操作性。中化集团等结合国资委发布的《中央企业资产损失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国资委令第20号)等规定,制定资产损失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一汽集团结合惩防体系建设完善风险防范制度,制定《重点岗位监控管理规定》,确定4236个重点监控岗位,明确了具体监控措施。许多企业还针对《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已经废止的情况,制定了内部纪律处分规定。

  三是效能监察体现了不同行业和企业特点。一年来,中央企业二级以上单位立项2.1万项,避免经济损失38.5亿元,挽回经济损失14.7亿元,节约资金71.5亿元。中电投集团以节能减排,南航集团以增收节支及海外业务,中国铁建、机械科研总院等以成本控制,中交集团等企业以开展境外经营管理为重点选题立项。中国二重、东方电气集团等开展抗震救灾物资资金使用情况效能监察,都取得很好效果。

  四是以“一岗双责”为重要内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国移动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强调各级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职责。中国石化胜利油田明确各级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区,随着人员变化及时调整责任人,不留空白点,并严格实行奖惩和责任追究。中航工业集团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把惩防体系建设与生产经营管理等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

  (四)在实践中探索创新,积极拓展工作领域。

  国资委纪委监察局组织19家中央企业纪委书记进行述职,逐步形成制度化。同时,加强了委机关厅局开展督查工作的联动机制。中央企业各级纪检监察机构创新工作方式,在廉洁文化建设上,华润集团坚持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相结合,融入企业经营管理,并建立了廉洁文化专员制度。中国三峡总公司在向家坝等工程现场营造廉洁文化建设的环境。许多企业建立了具有特色的廉洁文化教育基地。在监督资源整合上,中国海油在惩防体系建设中把纪检监察工作与风险管理体系有机融合,优势互补,加强管理监督。中国中铁等企业与检察机关共建联系协调机制,形成内部纵向与外部横向结合的监督网络。航天科技探索监事长制度,中国五矿、中储粮总公司等建立区域监督机制,武钢坚持“七位一体”监督格局,中国华能、中国华电、中国节能等完善巡视工作模式,都是根据企业管理实际发挥监督合力的有益探索。在加强组织协调上,电子科技、国家电网、中国大唐等在惩防体系建设中完善相关机制,探索建立考核评价办法,神华集团、中国南车等对任务落实情况量化考核,与业绩考评相结合,整体推进惩防体系建设。

  同时,我们要清醒地看到,中央企业反腐倡廉建设依然形势严峻,任务艰巨。一是从案件反映的情况看,个别企业领导人员失职渎职、贪污贿赂、违反财经纪律等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案件比较突出。二是从作风建设的情况看,形式主义、作风不实、盲目扩张、短期行为、虚报浮夸、铺张浪费等现象在一些企业还比较严重。三是从更深层次的情况看,管理不严格、制度不健全、执行力不强及监督不到位等导致问题发生的主要原因仍然存在,企业主要负责人对反腐倡廉建设的认识和重视程度还要进一步加强。四是从纪检监察自身工作看,分类指导不够,队伍自身建设不平衡,个别企业机构不落实、人员不到位,不能正常履行职责等,这些问题都需要引起高度重视并切实加以解决。

  二、2009年中央企业反腐倡廉建设的主要任务

  2009年是中央企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应对金融危机冲击,调整优化上水平的关键一年。中央企业反腐倡廉建设的总体思路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十七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部署,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以完善惩防体系为重点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抓好《工作规划》的落实,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领导人员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良好党风,为中央企业应对挑战、抓住机遇、实现科学发展,提供促进和保证作用。中央企业要发挥惩防体系建设抓纲带目的作用,与建立内控机制、加强风险管理防范紧密结合,在完善组织协调和齐抓共建工作机制、突出重点带动全局等方面继续开展促进活动,建立健全惩防体系,推进决策和管理上水平,夯实企业发展的基础。

  (一)以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为重点,提高企业领导人员和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

  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指出,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优良作风,是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重要内容,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保证。我们要深刻领会精神实质,紧密结合实际,认真抓好中央企业领导人员党性党风党纪教育。

  一是增强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提高政治鉴别力和政治敏锐性,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对党和国家的事业,以及企业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负责,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切实担负起政治责任、经济责任、社会责任,做到令行禁止,带领企业广大党员和职工,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科学发展的各项重大决策和部署。

  二是加强对中央企业各级领导班子和党员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加强党性修养,带头端正党风、维护党的纪律。用纪律教育、案例教育、警示教育等形式,着力增强宗旨观念,提高实践能力,强化责任意识,树立正确的业绩观和利益观,增强党的纪律观念。正确处理个人与企业、与国家利益的关系,正确处理加强党性修养与遵循市场经济规则的关系,自觉抵制不良风气的侵蚀。

  三是在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中推进企业廉洁文化建设。让广大职工深切感受反腐倡廉建设的影响和熏陶,形成全员参与的格局。充分运用板报、图片、网络等多种形式,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大力宣传遵守纪律和职业道德的意义与要求,增强法治意识,养成良好行为习惯,增强主人翁意识,发挥民主管理和监督作用,营造风清气正的氛围。

  (二)以专项监督检查为重点,确保中央和国资委有关政策措施的落实。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扩大内需、拉动经济的重大决策和措施,国资委纪委监察局将会同有关厅局,适时开展对电网、电信、交通、装备、建筑、冶金、建材等领域中央企业承担重大项目进展以及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特别是对投资决策、工程招投标、物资采购、建设管理、转包分包、设计变更、验工计价、资金拨付等关键环节加强督查,促进企业完善责任体系,防范违规违纪,确保项目优质、资金安全。

  开展对中央企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监督检查。围绕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等关键环节,对企业主要负责人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特别是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的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监督检查惩防体系建设机构、措施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督促企业主要领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确保《工作规划》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

  (三)以贯彻落实即将出台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为抓手,加强企业领导班子及成员的作风建设。

    中央企业各级领导班子要认真贯彻执行即将出台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作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注重掌握新要求,增强自觉性。国资委将配合中央纪委制订贯彻《若干规定》的实施意见。中央企业要结合实际编写解读材料,加大宣传力度,使全体职工了解知晓,共同参与监督。

    中央企业要把《若干规定》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的内容,巩固落实“七项要求”成果。认真执行国资委《关于规范国有企业职工持股、投资的意见》(国资发改革[2008]139号)和《关于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的指导意见》(国资发分配[2006]69号),督促企业领导人员纠正违规持股、兼职取酬,以及违规职务消费、铺张浪费等问题。在民主生活会上对照检查执行《若干规定》的情况,认真述廉议廉,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积极推进廉洁承诺、警示谈话、任职谈话、诫勉谈话等制度的落实。

  中央企业各级领导人员要自觉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坚持理论和实践相统一,坚持继承光荣传统和弘扬时代精神相统一,坚持改造客观世界和改造主观世界相统一,坚持加强个人修养和接受教育监督相统一,正确对待群众、正确对待组织、正确对待自己,始终保持奋发向上的良好精神状态,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率先垂范、联系群众的作风,带头执行中央有关精简经费开支的要求,带头反对铺张浪费和大手大脚,带头抵制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真抓实干,办实事,求实效,按照科学发展的规律、国有资产监管的规律、企业发展的规律、市场经济的规律、全面谋划发展,带领广大职工共度难关。

  (四)以管资产、管人、管事为立足点,推进企业反腐倡廉建设规范化、制度化。

  积极参与并推进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和董事会试点,同步完善监督机制。在推进中央企业母公司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完善规范董事会过程中,结合探索党组织参与决策、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方法和途径,完善纪检监察机构融入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对决策和经营管理的监督工作机制。对于未进行董事会试点的企业,推进党委(组)书记和总经理分设,避免权力过于集中,防止个人说了算,坚持科学和依法决策,增强透明度,加强民主监督。通过国资委统一组织和企业选题立项,深化效能监察,加强对企业重大事项和关键环节的管控。在调整优化中开展对并购重组、重大投资、产权转让、成本管理的效能监察,实现降本增效,开源节流,确保企业稳健经营。贯彻落实即将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意见》,巩固成果并加大监督力度,建立健全重大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

  中央企业要抓紧修订、废止不适应现行管理要求的制度,结合贯彻《企业国有资产法》,针对管理等薄弱环节完善反腐倡廉制度。国资委将配合中央纪委研究制订国有企业人员纪律处分的指导意见,制订国有企业纪律检查工作条例和国(境)外中资企业及其工作人员违纪调查处理办法。督促企业落实重大资产损失责任追究制度。

  中央企业要进一步增强制度执行力,推进决策的科学民主和程序规范。领导人员要带头遵守规章制度,增强制度的操作性和系统性,提高执行制度的自觉性,坚持制度的公开透明,严格监督检查,加强责任追究。

  (五)以查办案件为基础,发挥预防和警示的治本作用。

    突出查办案件重点。严肃查处企业领导人员违反廉洁从业规定的案件、严重侵害企业利益的案件、损害职工利益的案件、企业改制重组中的国有资产流失案件。继续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指导企业在查处工程建设、产权交易、营销采购等领域商业贿赂案件的同时,完善内控体系,规范对外经营制度,配合有关部门继续加强市场诚信体系建设。

    国资委纪委监察局和中央企业纪检监察机构要加大对办案工作的督促与指导力度,形成上下联动的局面。探索建立中央企业集中协调办案机制,逐步实行统一调配办案力量。加强与公检法机关的沟通,建立中央企业跨区域协作办案工作协调机制。高度重视重组改制中的信访举报工作,建立案源排查机制。加强案件督办,及时了解案件查处情况,对重要案件线索、重大典型案件实行全过程跟踪,加强案件管理。

    中央企业要加强对查办案件的分析,结合办案实际编写警示教育案例或视频资料,总结案例教育的成功经验。国资委纪委监察局将对案例资料组织评比,对案件教育效果进行检查。剖析案发原因,完善重大案件通报制度,增强预防和警示作用。针对问题加强和改进管理,发挥治本功能。

    (六)以改革创新为推动力,探索解决反腐倡廉建设的重点和难点问题。

  中央企业要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挑战,抓住机遇,改革创新,解放思想、大胆探索。一是推进监督要素整合。按照公司法、党章以及公司章程等要求,对于条件具备的,可以建立由纪委书记(纪检组组长)统一组织协调纪检监察、审计、派驻子企业监事会等机构的监督机制;条件尚不具备的,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等工作联动机制,实现监督资源共享的有效性、协调性和灵敏性。二是开展对境外企业监督检查试点工作。我们将会同有关厅局,组织有关企业对中央企业境外分支机构开展调研督查。结合行业特点,重点检查企业投资决策流程是否规范、资金与财务监管是否到位,督促企业建章立制,增强抵御和应对金融危机的能力。三是开展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加强监督以及同级监督的课题研究,鼓励企业探索创新机制。四是探索完善中央企业纪检监察机构人员管理机制。五是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信息化管理,提高监督水平。

  三、以科学发展观指导中央企业反腐倡廉建设

  今年既是中央企业应对挑战、把握机遇的关键一年,也是锐意改革、乘势而上攻坚的一年。面对严峻的国际金融危机,生产经营管理的压力很大。我们要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更加清醒地分析和判断反腐倡廉建设面临的形势,深刻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坚定不移地把反腐倡廉建设贯穿于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推进中央企业改革发展的全过程,始终把握正确方向,坚持运用科学方法,努力提高履职能力,更加出色地完成好各项任务。

  (一)始终把握正确方向。中央企业今年要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国海油和宝钢作为中央的试点企业,在国资委介绍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做法和经验。中央企业要进一步增强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的自觉性,突出实践特色,围绕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提高企业反腐倡廉建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在加强自身建设和履行监督职责中体现科学发展观的要求。

  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的重要讲话,为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指明了方向,国资委和中央企业要认真学习领会和坚决贯彻落实,结合贯彻十七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和落实中央企业负责人会议的部署,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把反腐倡廉建设融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和企业改革发展之中,抓住“调整优化上水平”这个主题,为中央企业改革发展发挥促进和保证作用。

  (二)掌握运用科学方法。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我们要在加强中央企业反腐倡廉建设中,掌握运用好统筹兼顾的根本方法。一是坚持突出重点,带动全局。今年在集中力量抓好国资委部署的专项监督检查重点任务中,坚持以完善惩防体系为重点的总体思路,全面推进宣传教育、效能监察、案件查办等各项工作,形成综合效应。针对企业管理的难点和薄弱环节,研究确定关键领域和重点工作。做到“手中有重点,心中有全局”。二是坚持抓好典型,推进工作。注重鼓励先进和鞭策后进,形成激励约束机制。国资委纪委监察局将加强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监督检查,充分尊重企业首创精神,鼓励规范有序工作,探索创新工作机制,发现并总结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以典型引路来推进工作。同时,对个别工作走过场、任务不落实的单位提出批评,督促整改。中央企业要加强督促检查,形成努力向上、比学赶超的生动局面。三是坚持战略与策略有机结合。正确处理长远规划与阶段性目标、局部任务与全局工作的关系。注意个案处置,注重整体把握;严肃查办案件,强化源头治本;注重分析腐败特点,深化对反腐倡廉建设规律性认识。在深刻认识和自觉实践两个层面上坚持惩治与预防、治标与治本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全面体现反腐倡廉建设的整体性、协调性、系统性和实效性。

  (三)全面加强自身建设。中央纪委、监察部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同步开展“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中国石油是中央纪委确定的“主题实践活动”先期试点单位,在活动中全面加强了自身建设。我们要以主题实践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增强履职尽责能力。一是提高政治素质。要把主题实践活动作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加强队伍建设的主要载体,按照“对党和国家无限忠诚、对腐败分子和消极现象坚决斗争、对广大干部和群众关心爱护、对自己和亲属严格要求”的标准,加强党性修养,提高政治素质。二是改进工作作风。坚持实事求是,克服形式主义。结合实际挖掘自身潜力,发挥主观能动性,在工作中真抓实干,务求实效,不怕吃苦,多讲奉献,以务实的作风和显著的成绩,切实维护企业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三是提高工作能力。当前,腐败现象仍然呈现易发多发态势,手段和形式更加隐蔽,正向资本运营、产权转让、并购重组等领域延伸。中央企业要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把事业心强、经营管理经验丰富、有专业知识的人才充实到纪检监察队伍中来。要加大纪检监察骨干与经营管理人才的双向交流力度,增强纪检监察工作的专业性、知识性和系统性。要加强纪检监察人员业务建设,加大培训力度。加强研究和分析企业发生腐败问题的特点和规律,提高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融入企业管理,进入业务流程,与生产经营有机衔接,建立健全反腐倡廉制度。国资委纪委监察局将研究制订加强中央企业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完善中央企业纪委书记向上级领导部门述职和纪检监察机构报告工作的制度。以提高组织协调和创新能力为重点,加强和改进对企业纪委书记(纪检组组长)、监察局长及纪检监察人员的培训工作。

  同志们,中央企业反腐倡廉建设任重道远。我们要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完善惩防体系为重点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坚定信心,振奋精神,开拓进取,迎难而上,为促进和保证中央企业平稳较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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