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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全国“双百”评选活动群众投票的通知

文章来源:国资委宣传工作局  发布时间:2009-07-31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

国资党办宣传[2009]25号


 关于做好全国“双百”评选活动群众投票的通知

 

各中央企业党委(党组):

  为深入开展群众性爱国主义教育活动,迎接新中国成立60周年,中央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的“100位为新中国成立作出突出贡献的英雄模范人物和100位新中国成立以来感动中国人物”(以下简称“双百”)评选活动,在群众广泛提名推荐的基础上,经评审组专家评议、活动组委会审定,按正式人选1.5倍比例,确定了“双百”各150名候选人,已正式公布。中央企业系统报送的44位候选人中入选10位,分别是:吴运铎(兵器工业,057号)、王启民(中国石油,172号)、王进喜(中国石油,173号)、王淦昌(中核集团,175号)、吴大观(中航工业,206号)、杨连第(中国铁建,237号)、孟泰(鞍钢集团,248号)、罗健夫(航天科技,259号)、秦文贵(中国石油,275号)、窦铁成(中国中铁,290号)。7月20日00:00至8月10日24:00,全国“双百”评选活动组委会将组织《人民日报》等13家中央主要报纸和人民网等20家新闻网站同步刊登候选人名单及事迹,接受群众投票。为认真做好中央企业系统评选活动群众投票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

  开展“双百”评选活动,是认真贯彻中央有关精神,推动群众性爱国主义教育活动深入开展,进一步弘扬伟大的爱国主义精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一件大事。各中央企业党委(党组)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双百”评选活动的重大意义和爱国主义的深刻内涵,把“双百”候选人评选工作作为当前爱国主义教育活动重中之重,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要把“双百”候选人特别是中央企业10位候选人作为身边典型学习的最生动、最直接的教材,歌颂他们的先进事迹,弘扬他们的崇高精神,使干部群众在参与评选中受到教育、得到提高,让投票的过程成为学习典型、崇尚模范、争当先进的过程,团结凝聚1100万中央企业干部职工,牢记使命,不辜负党和国家、人民的重托,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为落实中央关于保持国民经济平稳快速发展担当大任、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广泛发动,精心组织

  这次评选活动中央高度重视,社会各界十分关注,各中央企业党委(党组)要加强组织领导,企业组织、宣传、群工等部门要积极协调配合,广泛发动。要领导带头,群众广泛参与,延伸到企业、厂矿、社区。要抓好沟通协调,打破地域、行业、企业界限,综合考虑全国性人选。目前,评选活动已进入群众投票关键阶段,要抓紧有效时间,做到不耽搁、不拖延。要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和公益性原则,在评选投票过程中,要尊重群众意愿,不准弄虚作假,不能徇私舞弊,不搞商业操作,不得借机谋利,防止形式主义,保证评选工作公信力。中央企业广大干部职工可以选择报纸、网络、手机中的任何一种方式参加投票,有条件的企业可以按投票要求,加印报纸选票,确保投票的参与率。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要为手机投票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各中央企业要帮助广大干部职工准确掌握投票规则,避免出现无效选票,甚至群众不了解如何投票的现象发生。

  三、加强引导,做好宣传

  要通过中央企业所属报刊、广播电视、网站以及充分利用手机短信等现代传媒,广泛宣传全国“双百”评选候选人名单和事迹,努力使英雄模范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形成弘扬爱国主义的热潮。要大力宣传“双百”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进展成效和社会反响,注意把学习与宣传结合起来,把评选活动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活动结合起来,大力宣传企业广大干部职工踊跃参与评选活动的生动事例,使评选活动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话题,扩大“双百”评选活动的影响力和覆盖面。

  请各中央企业党委(党组)将本企业职工群众报纸选票汇总后,于8月10日前直接寄送全国“双百”评选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同时将本企业职工群众参与投票评选、开展学习宣传先进典型活动、社会反响和评价等有关情况于8月10日前报送国资委党委宣传部。

  联系人:金思宇、熊卫松

  联系电话:63193230、63193351、63193364(传真)

  附件:“双百”评选活动公众投票规则

国资委党委办公室

2009年7月27日


附件:

“双百”评选活动公众投票规则

  1.投票时间为7月20日00:00至8月10日24:00(报纸投票以收寄日戳为准)。

  2.投票范围为组委会公布的“100位为新中国成立作出突出贡献的英雄模范人物”和“100位新中国成立以来感动中国人物”候选人,共300人。

  3.候选人代码由三位阿拉伯数字组成,每位候选人对应唯一代码。“100位为新中国成立作出突出贡献的英雄模范人物”候选人代码为001-150,“100位新中国成立以来感动中国人物”候选人代码为151-300(候选人按姓氏笔画排序)。投票时填写候选人代码即可。

  4.每人只能选择报纸、网络或手机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参与投票;无论何种方式,每人限投一张选票;每位候选人限投一票;每张选票所选每类候选人不得超过100人,否则视为无效选票。

  5.参加报纸、网络、手机投票均须填写投票人真实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或军人证件号码),16岁以下公民填写户口本上的身份证号码,不填、错填或重填的选票无效;主办单位对投票人信息严格保密。

  6.报纸投票注意事项:

  ①空白选票可复印,但须与原选票大小一致,缩放、拼接的选票无效。

  ②填写选票时,请用钢笔、碳素笔或圆珠笔将所选候选人代码后的“〇”涂黑。涂黑部分复印无效。

  ③委托他人代为投票,须附有委托人签名的书面委托书。委托书应写明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否则选票无效。

  ④投票应将“全国‘双百’评选活动选票”信封标识(可复印)粘贴在信封正面收件人邮编下方并贴足邮票。选票寄至:北京全国“双百”评选活动专用信箱,邮编:100200。信封下方须写明寄件人所在省份。

  7.网络投票注意事项:

  ①点击人民网、新华网、中国网、光明网、中国文明网、中国经济网、中国军网、中工网、中国青年网、中国妇女网、央视国际、中国广播网、国际在线、中国日报网、中新网 “全国‘双百’评选活动专题”,进入投票系统,按提示参与投票。

  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结果为准。

  ③投票过程中,不显示候选人得票结果。

  ④本次网络投票属公益活动,投票一律免费。

  8.手机投票注意事项:

  ①手机短信投票适用于全部手机用户,用户请编辑投票短信发送至特定端口号(中国移动106580007655,中国联通106555829,中国电信106591145)。

  ②编辑短信时,请先输入身份证号码和投票人姓名,再输入候选人代码。投票格式为“身份证号码,姓名,候选人编码”,每一投票编码之间以英文逗号分隔。

  ③本次投票活动除正常短信通信费(0.1元/条)外,不另外收取任何其他信息费。同时,活动所得短信通信费将捐赠中国志愿服务基金会。

  9.本次评选活动坚持群众自愿投票的原则,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包办投票、指定投给特定候选人等弄虚作假行为。组委会设立监督举报电话(传真):010-83086499,电子邮箱:qgsbpxzwh@sohu.com

  10.此次群众评选投票数据统计工作将在国家统计局的监督指导下进行。投票人身份证号码将通过公安部身份证号码查询服务中心等进行有效验证,删除不合格选票及重复选票后,采取科学方法进行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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