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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国际进出口专员(IIEI-CE)职业资格认证培训的通知

文章来源:国资委群众工作局  发布时间:2010-02-01

群工函[2010]7号

各中央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资委:

  根据国资委和国家外专局《关于举办2010年中央企业国际化人才职业资格认证培训的通知》(群工函[2009]104号)要求,为做好2010年国际化人才各项职业资格认证培训工作,现将开展2010年国际进出口专员(IIEI-CE)职业资格认证培训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班时间和地点

  2010年4月22-28日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障能力建设中心举办培训班。

  二、培训内容

  国际进出口专员(IIEI-CE)培训教材采用由美国国际进出口协会出版的《全球进出口业务必备手册》。学习和考试内容包括发现进出口市场、海外询盘、出口分销、出口产品定价和市场调研分析、装运和单证、出口融资、国际法、关税和税务以及国际标准贸易术语等。

  三、报名截止时间

  培训班具体报名截止时间:2010年3月21日。

  四、报到时间和地点

  1、2010年4月21日报到。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双桥中路1号。

  2、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障能力建设中心将在机场、火车站为学员提供接送服务。

  五、培训和考试费用

  1、培训费用为1000元/人,包括教材费、课时费和培训证书费。

  2、考试费用为1580元/人。若考试未通过,学员可申请重考一次,免费参加培训,重考费用减半。

  3、经审核获准参加培训的学员,请于培训前三周将培训及考试费用汇至以下指定帐户,并将汇款银行回单复印件传真至国家外专局培训中心,国家外专局根据银行回单复印件邮寄培训教材。

  开户名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障能力建设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管庄支行

  银行帐号:0200006809014436877

  4、参加培训班学员的交通和食宿费用自理。

  六、认证考试

  培训结束后,由国家外专局培训中心颁发的国际职业资格认证培训证书,并组织参加国际认证考试。成绩合格者由美国国际进出口协会颁发国际职业资格证书及国家外专局培训中心证书。

  七、其他要求

  1、各单位按照通知的要求,认真组织好报名工作。拟参加培训人员要在国家外专局培训中心网站央企培训分站网上填写并提交培训申请表(附件1)。各单位要将培训报名汇总表(附件2)以电子版和书面形式报送国家外专局培训中心(电子信箱:yqtraining@tcsafea.org.cn,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号,友谊宾馆50442室资源成果部,邮编100873)。

  2、报名条件、报考流程和参加培训、考试认证及补考等项目涉及的范围和费用标准等,请登录国家外专局培训中心网站央企培训分站http://yqtraining.tcsafea.org.cn/查阅。

  八、联系方式

  (一)国务院国资委群工局联系人:

  王勇:(010)63193062,13688801090

  (二)国家外专局培训中心联系人:

  韩凛:(010)68945657,13501381168

  白雪:(010)68949190(电话/传真),13651086925

  (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障能力建设中心联系人:

  孙亚丽:(010)65786012、65786016(传),13521454927

  附件:1.2010年中央企业国际进出口专员(IIEI-CE)职业资格认证培训考试申请表
    2.2010年中央企业国际进出口专员(IIEI-CE)职业资格认证培训报名汇总表


                  国资委群众工作局

                二O一O年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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