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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县级国资监管呈现五大特点

文章来源:宜昌国资委  发布时间:2013-07-09

  按国务院国资委《地方国有资产监管工作指导监督办法》和《湖北省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宜昌国资委把对各县市区国资监管指导监督放在“把握原则,指引方向;完善体制,健全制度;撑腰鼓劲,表彰先进;经验交流,相互学习;业务培训,提升素质”等方面,定期深入县市区督导检查,强化机构、人员、职责“三落实”,全市县级国资监管工作呈现五大显著特点。

  一是国资监管责任主体明确,职能职责逐步加强。按照十六大确立的“三分开、三统一、三结合”的国资监管原则,各县市区从县域经济发展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地探索和推进县级国资监管体制改革,取得了积极进展。宜都、长阳、当阳、兴山、秭归等县市国资监管工作不断加强,各具特色,在全省乃至全国都有一定影响。目前13个县市区均设有国资监管机构,与财政局形成“一套班子,两块牌子”,对县域国有经济实施监管,履行出资人职责,明确了国资监管责任主体。同时建立健全了基本涵盖国资监管各领域、各环节的规章制度与工作流程,包括重大事项报告、投融资审批和经营业绩考核等制度,国资监管机构的职能职责得到充分发挥。

  二是监管范围逐步拓展,“大国资”格局基本形成。目前,随着我市国资监管体制改革的不断完善,县市区国资监管力度不断加大,基本构成了融行政、企事业资产为一体,全方位监管县级国有资产的新格局,在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监管全覆盖的同时,将行政事业性资产纳入监管范围,并将监管触角向乡镇延伸。

  三是基础管理不断夯实,监管方式方法不断改进。各县市区围绕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积极推进机构建设和制度建设,国有资产监管体系不断完善,基础工作进一步加强。在产权管理、财务监督、经营业绩考核、国有资本金收缴等方面都不断走向程序化和规范化。对产权交易进行全过程管理,促进公开、公平、公正实施国有资产转让。通过强化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防范了企业经营风险;完善经营者业绩考核制度,对企业经营管理者进行有效激励,发挥了业绩考核“方向标、指挥棒”功能。随着基础管理工作的强化,县级国资监管正朝着集约化、精细化、规范化迈进。

  四是引领作用得到发挥,支撑作用明显。随着县市区国资局作用的充分发挥,不少县市区通过卓有成效地工作,为县域经济发展提供了强力支撑,通过优化整合资源,调整了国有经济布局,提升了国有资产质量。通过科学营运国有资本,拓宽了融资渠道,夷陵区国资局、猇亭区国资局致力于推进地方经济发展,积极搭建投融资平台,解决了企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瓶颈制约;还有不少企业,通过改制重组,打包债务,化解了许多历史遗留问题,促进了和谐。国有经济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起到了关键性的支撑作用。

  五是典型得到推广,相互学习交流形成良好氛围。面对县级国资监管机构无统一规范模式,监管范围和职责千差万别的情况,强化调查研究,总结推广典型,实现了以点带面的良好效应。近年来,宜都国资局列为湖北国资委重点联系县市,并多次受到表彰;长阳国资局的经验引起湖北国资委的关注;当阳国资局、兴山县国资局、猇亭区国资局的经验在国务院国资委网站进行了推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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