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发布  >  地方扫描 > 正文
威海国资委五项措施规范企业国有产权转让

文章来源:山东国资委  发布时间:2010-12-24

  一是严格规范操作程序。进一步完善重大项目专家评审制度、审计评估听证会和公示制度、中介机构招选制度,建立了审计评估结果暗审复核、资产处置方案部门联审等制度。

  二是确保财务审计真实完整。对拟改制企业进行清产核资,全面核实企业资产负债情况,严格审查、核实和认定企业上报的各类财产损失。

  三是力求资产评估科学公允。严格掌握资产评估作价标准,监督中介机构选择科学评估方法,防止因方法不当造成评估价值有失公允。

  四是公正确定产权转让底价。以评估净资产为依据,结合企业盈利能力,发展前景等因素,确定产权转让底价。五是合理确定产权交易方式。对征集到两个及两个以上意向受让方的,全部采取公开拍卖的方式确定受让方。2005年以来,全市企业国有产权转让项目全部进入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交易,成交项目34个,成交总金额3.89亿元,增值1.8亿元,实现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