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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报告:新时代呼唤“大格局”

文章来源:《国资报告》杂志  发布时间:2019-11-20

2003-2018年,中央企业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分别增长了6倍、5.5倍、4.7倍。2006-2018年,国资监管系统企业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分别增长了6.9倍、3.2倍、2.3倍。进入《财富》世界500强的国资监管系统企业从2003年的6家增加到2019年的76家。

以上数据,充分证明了党的十六大确定的改革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一系列重大原则是正确的。

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郝鹏也在7月26日召开的地方国资委负责人座谈会上提到,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之后,各级国资委作为特设机构继续保留在政府机构序列中,说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现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是充分肯定的。“我们必须要有充分的制度自信。”

但是,2015年10月25日出台的《国务院关于改革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若干意见》也指出,“现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中政企不分、政资不分问题依然存在,国有资产监管还存在越位、缺位、错位现象;国有资产监督机制不健全,国有资产流失、违纪违法问题在有些领域和企业比较突出;国有经济布局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国有资本配置效率不高等问题亟待解决。”

郝鹏表示,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对国资国企事业寄予的殷切期望,对照李克强总理和有关领导同志的谈话要求,我们的工作还有一定差距,我们在国资委的职责定位、工作重心等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和加强。

国有资产管理没有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模式,没有现成的答案和先例,必须从中国国情和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实际出发。毫无疑问,“构建国资监管大格局、形成国资监管一盘棋”,就是国资委顺应时代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继续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关键一招。

痼疾仍在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背景下,探索国有资产管理路径无路可循,只能从中国国情和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实际出发,不断摸索、完善。

因此,尽管现行国资管理体制总体上是好的,但尚有一批痼疾、顽疾亟待破除。

比如,经营性国有资产还没有实现集中统一监管,仍有大量国有资产分散在多个部门管理,导致政出多门、资源配置效率低下;再比如各级国资委在“国家统一所有”和“分级代表”关系的把握上,有时过于强调“分级代表”,对面上共性问题统筹研究不够。

《国资报告》此前的调查显示,在一些地方,有的已经交由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再次回归政府部门实施行政化管理。

国务院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郝鹏表示,解决这些问题,仅仅依靠国务院国资委或者某几个地方国资委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需要发挥全国国资系统的整体力量,共同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办法,推动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更加完善,更加符合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需要。

国资委研究中心副研究员周建军认为,无论是从国有资本的全民所有制属性、国有资本运行的内在规律来看,抑或从现实中国有金融资本与国有产业资本的相互融合、中央企业和地方企业的参股或合作趋势来看,加强和完善现行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机制,推动完全、统一的“大国资”监管格局都是非常必要的,并且也是在实践中被证明是行之有效的。

周建军举例说,法国、芬兰、瑞典和新加坡监管国有企业的方法不尽完全相同,但它们都有一个共同的基本特征就是:一个权力、责任统一明确的单一机构代表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专门负责对该国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以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周建军认为,一个“无缝隙”的“大国资”监管体制,有助于堵塞现有国有资产监管体制的真空和漏洞,提高各类国有资源的配置效率,最终影响国家治理能力的整体水平。

新题待解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是党中央对国资委落实保值增值责任提出的新要求。

何为管资本?

对此,国资委秘书长彭华岗表示,管资本“总的原则就是要在强化监管、防止流失的前提下,把更多的精力放在增强企业活力、激发企业家干事创业上来。”他表示,为了适应管资本的需求,要加快推进国资监管机构的职能转变。

那么国资委职能如何转变,才能适应管资本的需求?

有观点认为,管资本时代,就要彻底改革现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建立国资监管“三层架构”,由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履行政府层面出资人职责,作为国资委与企业之间的“隔离层”和“防火墙”,把国资委改造成专司国有资产监督的机构。

对此,国资委权威人士表示,以两类公司取代国资委的出资人定位,必将导致新的政企不分、政资不分,实际是对现行体制的否定,是另起炉灶、推倒重来,不符合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基本要求。同时,这种观点只强调了监管越位、错位和管得过多过细问题,而忽视了监管缺位和不到位问题,也不符合国资监管工作实际。“近年来中央对国资委和中央企业巡视反映的情况充分说明,缺位、不到位才是当前国资监管的突出问题。”

实际上,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为了适应管资本的需求,各级国资委加大了自我革命与放权、授权的力度。但是,目前对“放活”与“管好”的关系把握得还不够好,监管方式还没有能够适应管资本的需求。

管企业与管资本的主要区别在于,管企业聚焦微观主体,侧重于监管单个企业的具体经营管理事项。管资本着眼于价值形态,既关注一个企业的资本,又关注资本的整体性和流动性,以更好地发挥国有资本的功能作用。

监管对象发生变化,要求监管机构必须跳出原来习惯于直接监管单个企业的传统思维,按照管资本的要求,通过搭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平台、设立基金等方式,加强资本整体运作,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更高层次上促进资本合理流动、优化配置,同时提高运营效率,放大资本功能,以更好服务国家战略目标,更好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

在此背景下,构建国资监管大格局,形成国资监管一盘棋,有利于从整体上搞好国有经济,进一步打破区域壁垒、行业壁垒,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推动国有资本合理流动、优化配置,实现布局结构的优化和发展质量的提高,充分发挥国有经济整体功能,不断增强国有经济的活力、控制力、影响力。

在这方面,上海有着深切体会。

上海市国资委主任白廷辉介绍说,上海以国资统一管理和国企分类监管为关键环节,以完善“直接监管、委托监管、指导监管”国资管理体系,完善“市场竞争类、金融服务类、功能保障类”三类企业监管,完善国资监管、投资运营公司、国有企业三者联动改革为抓手,加快实现以管企业为主向以管资本为主的转变。

于法有据

《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资委“三定”以及国务院办公厅2017年转发的《国务院国资委以管资本为主推进职能转变方案》明确,“国务院国资委作为国务院直属特设机构,根据授权代表国务院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专司国有资产监管”。

也就是说,国务院国资委作为“直属特设机构”,除履行出资人职责外,还是国务院专司国有资产监管的工作机构,同时国务院国资委党委还是党中央在国资央企系统的工作机构。

郝鹏表示,国务院国资委仅仅强调自己是“中央企业出资人代表机构”是不够的,不利于全面履行好党中央、国务院赋予的职责使命,也不利于落实“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的要求。

郝鹏认为,根据上述规定,国资委有三大职责,一是履行国有企业出资人职责,二是专司国有资产监管职责,三是负责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职责。

郝鹏说,国资委的工作对象,既包括出资企业,也包括履行监管职责所应覆盖的企业;在工作内容上,各级国资委应该抓好四个方面工作,一是推动国有企业发展,二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三是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四是抓好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在工作推进上,应该增强全局观念,统筹谋划、一体推进国资国企发展改革监管和党的建设。

未来,各级国资委将按照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要求,紧紧围绕提高国有资本效率、增强国有企业活力这一中心,坚持问题导向,加快构建国资监管大格局,形成国资监管一盘棋,为推动国有资本继续做强做优做大,为推动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党建工作,贡献新的更大的力量。(《国资报告》记者 刘青山)

【责任编辑:赵艺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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