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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策划】国资监管体制改革完善

文章来源:《国资报告》杂志  发布时间:2020-03-08

改革开放40年来,授权经营体制改革一直是国企改革的中心环节之一。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出,要“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翻开了授权经营体制改革全新的一页。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8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再次强调,要加快实现从管企业向管资本转变,履行好出资人职责。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形成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

对此,国资委副主任翁杰明表示,从管企业向管资本转变,核心要义就是出资人要对所出资的资本进行负责,主要应该是关注国有资本的布局、国有资本的运营、国有资本的收益,至于具体的经营事务由企业依法自行履职。

多位专家认为,从管资产到管资本,从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到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这是认识上的一次重大飞跃,对推进新一轮国企国资改革有着关键性的指引意义。

几年来,围绕管资本这一主题,陆续出台了多个相关政策文件。

2015年出台的22号文(《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首次提出了“一个转变、两个清单、三个归位”,一个转变即是以管资本为主。

2017年下发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务院国资委以管资本为主推进职能转变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38号),提出了“取消一批、下放一批、授权一批、移交一批”的思路,精简了43项国资监管事项,管资本可操作性不断提高。

2019年4月19日,国务院印发了《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再次强调要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依法确立国企的市场主体地位,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

2019年11月,国务院国资委印发《关于以管资本为主加快国有资产监管职能转变的实施意见》,对从管企业向管资本转变的内涵、路径和措施进行了详细阐述,与前述文件一起,形成了围绕管资本的政策闭环,管资本的具体路劲更加明晰。

为了适应管资本的需求,各级国资委坚持刀刃向内,不断推进“监管体制”革命。

以国务院国资委为例,坚持问题导向,全面地梳理国资监管工作当中的突出问题,从健全制度、转变职能、强化监督三个方面采取了切实有效的措施,“在强化监管、防止流失的前提下,把更多的精力放在增强企业活力、激发企业家干事创业上来。”

实践中,各地国资委和中央企业积极落实中央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在管资本方面也取得了积极进展。(策划 闫永 郭大鹏  执行 刘青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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