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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是改革开放的产物(1983年-1998年)

文章来源:《国资报告》杂志    发布时间:2018-10-25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胜利召开。改革开放,开启了中国石化工业历史性转折。

转折的迫切性,源自另一个不容忽视的事实——新中国成立以来,随着大庆油田、胜利油田、大港油田等被相继发现,1978年我国原油产量已达1亿吨。当时,达到这一规模的国家不超10个。

中国已成原油大国,但是资源利用效率不高。据当时石油部规划小组研究数据显示,每1000美元国民生产总值的耗油量,中国为0.31吨,印度为0.26吨,日本为0.17吨,日本比中国少45%。中国1亿吨石油所创造的价值同工业发达国家相差甚远,造成巨大浪费。

石油化工与百姓的“衣、食、住、行、用”密不可分。如何用好1亿吨原油,提高经济效益,增加国家财政收入,成为关系国民经济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

诊断症结,才能找到出路。1981年上半年,一篇名为《组织联合可以大幅度提高经济效益》的调查报告,介绍了上海高桥地区的石油化工企业因体制分割而资源不能共享的情况,如炼油厂、化工厂、化纤厂、合成洗涤剂厂、热电厂,分属石油部、化工部、纺织部、轻工部、电力部等几个系统管理,原料不能互相供应,资源综合利用效果难以发挥。

对此,国务院批示:“必须直接动手,突破一点。首先解决上海高桥地区的联合,取得经验,然后再着手搞第二个、第三个。”

1981-1982年间,中国石油化工体制改革从地方开始搞“联合”,逐步破冰推进。

30亿也干

改革,注定是一次利益格局的重新分配。中国石油化工行业改革之初,因反对者不少,变得阻力重重。

1981年,为了搞联合,时任石油部副部长侯祥麟带队,专门针对上海高桥地区几个厂的联合问题调查研究。经过几天的调查,各个厂仍然各执一词,各不相让。7月下旬,正好国务院领导到上海炼油厂,听取工作组有关筹办联合工作的汇报,侯祥麟把联合调查组的工作情况和各个部门的不同意见作了汇报,建议此事是否再做研究。

国务院领导同志当即表示:“不再研究了,定了,就是搞联合。”并当场指定时任上海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陈锦华负责筹办。

同样,国务院开始讨论在全国范围内对石油化工企业实行集中领导、统筹规划、统一管理,成立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下称中国石化总公司)时,争论非常激烈。

一次会议上,当讲到成立中国石化总公司,国家财政可以增加100亿元的收入时,有同志就持反对意见,说“根本不可能,做不到。”国务院领导同志说:“80亿做得到做不到?”那位同志说:“50亿也不行。”

最后,国务院领导同志一锤定音:“30亿也干。”

改革之所以阻力大,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经贸学院教授董秀成分析认为,“当时,原油价格由国家进行管制,价格很低。对石油部而言,炼油、化工环节利润丰厚。成立中国石化总公司后,相当于石油部将原油卖给企业加工,这部分业务附加值较高。石油部因此会有不同声音。”

改革开放背景下,中国石油化工行业要发展,就必然要实现由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管理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成立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成为管理体制跨越的必然选择。

成立一个公司由党中央直接发文,这是前所未有的。1983年2月19日,党中央发文决定正式组建中国石化总公司。对全国原来分属石油部、化工部、纺织部等部门管理的炼油、石油化工和化纤企业,实行集中领导,统筹规划,统一管理,强调中国石化总公司“是部一级的经济实体,不同于一般的行政部门,它的组织形式和工作方式都应采取经济办法”。

在听取中国石化总公司筹备工作汇报时,中央领导同志语重心长地指出,“你们振兴了,我们国家也就振兴了”。

经过3个多月的紧张筹备,1983年7月12日,中国石化总公司在北京正式成立,李人俊任中国石化总公司董事长、党组书记,陈锦华任中国石化总经理。

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成立大会 陈锦华就座大会主席台

在成立大会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姚依林代表党中央、国务院致词。他说:“为了实现党的十二大提出的到本世纪末全国工农业总产值翻两番的宏伟目标,针对我国年产1亿吨原油的使用不合理、经济效益不高的现状,党中央、国务院经过充分论证,下了最大的决心,把分散在各部门、各地区的39个大中型石油化工企业高度地联合起来,切断同条条块块的行政领导关系,组成全国最大的石油化工总公司,这是一项重大的决策。”

穿新鞋,走新路。中国石化总公司要少投入、多产出、快产出,为缓解国家的财政困难雪中送炭的初心与使命,深深融入企业改革发展基因之中。

承包尝甜头

按照改革要求,新成立的中国石化总公司,上收了分属20个省市自治区政府和3个部的39家企业以及下属单位。如何带领这些行政色彩浓厚的企业走好市场化之路,探索刚刚起步。

陈锦华清楚,改革最终目的不是完成企业上收,而是为了更好实现产供销、人财物、内外贸集中统一,为了实现用好1亿吨石油、多创效益。

抓住这一要义,中国石化总公司在管理体制改革上狠下功夫。

1983年,有关中国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改革的探索,还未大范围展开,但有关产量包干、价格双轨制等改革试水,已经在石油化工行业悄然进行。

1981年,中国原油产量首次出现下降。为促进石油工业发展,1982年,政府提出了原油产量包干计划,即油田在完成原油产量包干后的超产部分,可以按照国际市场价格在国内销售,也可以出口。原油产量包干,一改之前国家对油田的统购统销局面,生产力伴随积极性的提高大幅提升。

勇于创新的中国石化总公司,突破性地将承包经营体制改革提升到更高层次。

从1984年4月上旬开始,中国石化总公司先后召开了3次经理(厂长)座谈会征求意见,并听取了中央组织部、国家计委、国家经委、国家体改委和财政部等部门的意见。5月下旬,拿出了中国石化总公司1985年到1990年的《进一步推行改革,提高经济效益的方案》,提出了以下放自主经营权,对国家实行总承包的“四定、四保、四包”方案(编者注:‘四定’是国家定产出、定投入、定税种税率、定留利办法;‘四保’是国家保原材料、资金、设备、人才;‘四包’是石化总公司包财政上交、产品产量、技术、质量)。

按照“四定、四保、四包”目标,中国石化总公司在1985年到1990年的6年内,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00亿元,累计实现利税900亿元,1990年当年实现利税200亿元。

6年过后,这个被称为“三二九”的承包方案,最终实际完成投资440亿元,累计实现利税946亿元,投入和产出都超过了承包方案的目标。

此后,中国石化总公司又制定了第二轮承包方案,尽管在执行过程中一些情况发生较大变化,但仍然全面超额完成。

中国石化总公司较早地尝试承包经营责任制,为企业成立初期积累资金、扩大规模奠定了基础。更为重要的是,经此一役,中国石化总公司尝到了“市场经济”的甜头,改革意愿更加坚定。

自筹资金振兴石化

中国石化总公司振兴石化首役就是把乙烯产量搞上去。

“乙烯是石油化工的基础产品,是一个国家、一个企业发展水平的代表性指标。有了乙烯就可以做成各种合成材料。一个国家石油化工是不是很发达,其标志就是它的乙烯产量。”这是中国石化总公司筹备小组正式召开第一次直属企业经理(厂长)会议上,国务院副总理万里的一番嘱托。

振兴石化,面临的首要问题就是建设资金不足。当时,中国石化总公司面临着两难处境:国内资金难筹集,利用外资没经验。

1984年,恰逢中国投资体制改革不断扩大和深化,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全部由拨款改为贷款,“企业债”试点等为中国石化总公司筹措资金建设开工,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之后,石化总公司召开党组会议,决定首先立足国内,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可以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聚集一切可以集中使用的财力物力和人力,特别是技术人才,一个一个项目打歼灭战。

在此背景下,中国石化总公司采取与地方合作筹资、用石化产品集资、“以产顶进”节省外汇、发行企业债券、利用国外贷款等多种方式,有效解决了建设资金困难问题。

向国外借款,便是企业的一次大胆的实践。当时,由于借款涉及对国外银行、币种、利率、还款期限等利弊分析和优化选择,还要考虑当时人民币对美元大幅贬值和日元对美元大幅升值等不利因素,经过多种方案比较,中国石化总公司提出了利用外资、自借自还的设想。

这一过程中,中国石化总公司探索积累了利用外资建设大型项目的经验。大庆、齐鲁、扬子乙烯采用统借统还方式,外资占比分别达到52.9%、60.4%和56.5%;上海乙烯采用自借自还方式,外资占比达到26.3%。

尽管当时汇率、利率风险较大,中国石化仍做到如期还本付息,赢得了国际信誉。特别是西方国家1989年下半年以后对我国进行经济制裁,中国石化与日本等国银行签订银团借款合同,成为冲破经济封锁的成功之举。

中国石化总公司自筹资金的做法,成为我国投资体制改革的早期实践。

不开放,死路一条

1978年秋,访问日本、新加坡汽车、电器等企业归来的邓小平,发表了《关于经济工作的几点意见》的重要讲话。他提出“研究财经问题,有一个立足点要放在充分利用、善于利用外资上,不利用太可惜了。”

此后,他又提出“必须改革开放。不改革开放,死路一条”的重要论断。

成立中国石化总公司,已是改革开放的第五个年头。在中央批准设立4个经济特区、放宽利用外资政策、扩大地方外商投资审批权限等改革春风吹拂下,企业领导者敏锐地捕捉外资入华商机。

中国石化总公司在认识到中国石油天然气资源和技术、资金、人才短缺的基础上,提出“以开放之道振兴企业,只有到国际上去找出路,才能抓到机遇,拓展发展空间。”

俯瞰武汉80万吨乙烯 厂区全景

此时,大洋彼岸的跨国能源巨头们正摩拳擦掌,亟待叩开中国市场的大门。中外双方一拍即合,中国石化总公司在原油、资本、技术等多个层面,展开交流合作。

合作意愿虽已达成,但合作步伐却异常艰难。我国自上世纪60年代初成功开发大庆油田以后,原油不仅可以完全自给,一度还可以大量出口,终于“把贫油国的帽子甩进了太平洋”。80年代却重提进口“洋油”,让陈锦华倍感压力。

面对国内原油紧缺的现实,企业不能被动等待。这一时期,陈锦华带领企业统一思想,决心承担风险和压力,打开进口石油的大门,开创利用国外资源的新局面。

自1988年起,中国石化总公司先后选择茂名、广州、镇海、大连4家企业试点。经国家批准,当年进口原油100万吨,为企业发展赢得了宝贵资源。这四家企业,为后期中国石化实现炼化基地化、集约化、一体化奠定了坚实基础。

开放炼化业务,合资建设乙烯厂是中国石化总公司引进来的又一探索。为充分利用两种资源、两个市场,中国石化总公司先后成立了扬子-巴斯夫苯乙烯公司、扬子江乙酰化工公司等合资企业,与巴斯夫、BP等公司签订了大型乙烯合资意向书,对外合资增长较快,合资项目趋向大型化。

1996年,企业参股并建成中法合资大连西太平洋石化公司,为今后中国石化进军国际市场建立了良好声誉。

“中国石化总公司自成立以来,引进外资、设备,建设大型炼厂、大量化工企业,说到底还是做了很多工作,如果单纯交给石油部,未必会重视这一块。”董秀成表示,中国石化总公司作为专业公司,有动力把主业不断做大,实践证明确实也做大了。

通过引进来扩大开放,中国石化总公司成功实现炼化装备、技术与国际接轨。(国资报告记者 王倩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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