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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党管干部与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的有机统一

文章来源:《国资报告》杂志    发布时间:2018-12-11

2018年5月11日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管理规定》,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背景下,如何加强党对中央企业的领导、如何实现中央企业领导人员作用的充分发挥,作出了全面的规定,是建立和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的顶层设计与微观规制的基本规范。

“尚贤者,政之本也”。经过新中国建立以来尤其是改革开放40年以来的发展,我国已经建立起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是,这些进步与我们的改革目标相比还有差距。当前,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发生了变化,面临的国内国际形势都更加复杂,在这种情况下,加强和完善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的选拔和管理,就成为决定国家未来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性工作。

毛泽东同志曾说:“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2016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强调:坚持党组织对国有企业选人用人的领导和把关作用不能变,着力培养一支宏大的高素质企业领导人员队伍。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新时代加强党的领导的重要抓手,就是坚持党管干部原则。2009年1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就是要造就高素质中央企业领导人队伍,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中央企业又好又快发展。现在在党中央领导下修订出台《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管理规定》,就是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推出比较成熟的中央企业领导人员选拔、激励和管理规范,使中央企业的领导人员能够切实履行职责,实现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的国企改革和发展目标。

党管干部,需要加强制度创新。《规定》就是党对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制度的不断完善,是重要的制度创新。加强党对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的管理,不是要把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死,让我们的企业领导人员噤若寒蝉、唯唯诺诺、不敢作为。而是要在保证打造出一支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的高素质专业化中央企业领导人员队伍的基础上,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使中央企业领导人员区别于党政领导干部,形成能领导中央企业更好地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企业家群体,成为实现我国经济由高速增长向高质量增长的领头人。这一新时代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群体将是我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中坚力量。这一群体的形成,必将极大提高我国国有企业的竞争力和引领力。

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决定》明确指出:经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是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这一重大判断,将我国对经济体制改革的认识推向了一个新的高度。同时,习近平总书记就《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向全会所作说明中指出,国有企业是推进国家现代化、保障人民共同利益的重要力量。经过多年改革,国有企业总体上已经同市场经济相融合。因此,究其实质,“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具体落实到实践层面,就是国有企业与市场机制的关系。因此,《规定》中提出对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业绩突出的中央企业领导人员,应当及时提拔重用,激励中央企业领导人讲担当、重担当;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引导中央企业领导人员争当改革的促进派、实干家;坚持物质激励与精神激励相结合、短期激励与任期激励相结合等措施,激发企业领导人员创新活力和创业动力。这些措施,都是对建设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企业家队伍的正向激励,是将党管干部原则与市场机制相统一的中央企业人事制度改革的重大成果。

国有企业尤其是中央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保障,是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利益的重要力量,积极探索对中央企业领头人的管理规范,是保证国有企业在新时代更好发挥引领作用的关键;而为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成熟,让国有企业更好地在世界市场经济大潮中拼搏,离不开具有“红色”心脏、体魄健康、人格健全、能力卓越的企业家队伍。所以,《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管理规定》的出台,无疑是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核心任务提出了全新方案,实现了党管干部和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的有机统一,也将为我国培育出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筑牢了人才之基,这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基础性工程。

当然,再好的制度或规定,要发挥出应有的作用,不仅需要落实,还需要能够不断纠错和完善。《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管理规定》也需要在执行过程中不断发现问题、发现落实的难点和缺陷,注意区分行政干部和企业管理者的差别,形成具有中国特色、又符合企业家一般要求的科学的考评体系,为中央企业领导人减负松绑、激发活力,真正使《规定》简便易行、有效管用。(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国务院参事室特约研究员 张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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