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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中央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
分离移交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资本局  发布时间:2019-01-11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

国资厅资本〔2019〕11号

各中央企业:

为支持中央企业做好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根据《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45号)、《中央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资〔2016〕38号)、《中央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有关问题解答》(国资厅发改革〔2018〕7号)和《关于做好中央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工作的通知》(国资厅资本〔2018〕664号),现就做好2019年中央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以下简称资本预算)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中央企业及其所属企业2018年9月1日至12月31日签订正式分离移交(维修改造)协议,且需支付分离移交费用的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项目,纳入本次申报范围。已获得过资本预算补助和2018年已申报并审核通过的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原中央下放地方政策性破产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按照“三供一业”资产产权隶属关系,本着“谁申请补助资金,谁承担分离移交责任”和“不重复、不漏报”的原则进行申报。

二、申报内容

(一)报告内容。

报告名称统一为《XXX企业关于2019年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申报报告》。主要内容包括:集团公司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进展情况和资金需求情况、申请资本预算补助资金的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项目情况,以及自2012年以来获得过资本预算补助的项目进展和预算资金执行等情况(报告提纲见附件1)。

(二)报表。

根据申报情况,填报《2019年中央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预拨申请表》(见附件2),表格电子版请到国资委网站资本运营与收益管理局子站下载。

(三)相关材料。

分离移交(维修改造)协议复印件;原政策性破产企业证明材料;所在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出台的有关维修改造标准;其他相关材料等。

三、工作要求

请各中央企业严格审核把关,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并以集团公司为单位,于2019年1月21日前将申报文件(一式三份及电子版)报送国资委(资本运营与收益管理局)。

附件:1.集团公司申报报告提纲

      2.2019年中央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预拨申请表

 

国资委办公厅     

2019年1月7日    

【责任编辑:李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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