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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中央企业女职工中深入开展“巾帼建功”活动的意见

文章来源:国资委群众工作局  发布时间:2004-08-09

国资党委群工[2004]70号


关于在中央企业女职工中深入开展“巾帼建功”活动的意见

各中央企业党委(党组):

  “巾帼建功”活动是由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等22个部委共同发起的一项群众性活动,旨在动员广大城镇妇女发扬“四有”、“四自”精神,以主人翁责任意识和拼搏进取的精神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实践中建功立业。中央企业广大女职工是中央企业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力量。多年来,中央企业广大女职工在各级党组织和工会的领导下,积极参与“巾帼建功”活动,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以高度的主人翁责任感积极投身于企业改革发展稳定的各项工作之中,为做强做大中央企业,发展壮大国有经济,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做出了积极贡献。

  为了推动“巾帼建功”活动在中央企业不断深化,国务院国资委、全国妇联对在中央企业广大女职工中深入开展“巾帼建功”活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活动目的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和中国妇女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立足创建、重在教育,以人为本、服务妇女的原则,通过开展宣传教育、技术技能培训、岗位练兵、创先争优等活动,实施职工素质工程,全面提高中央企业女职工整体素质,促进女性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发挥妇女人力资源作用,引导中央企业广大女职工为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推动中央企业实现跨越式发展建功立业。

  二、活动内容

  中央企业女职工“巾帼建功”活动以争当“巾帼建功标兵”和争创“巾帼文明示范岗”活动为主要内容,同时突出行业特点和企业特色。通信、民航、贸易、电力、旅游、服务等窗口行业的创建活动以加强女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树立行业新风、创造优质服务为主要内容;工业、生产、科研型企业的创建活动以引导女职工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能、为企业献计献策、为企业发展做贡献为主要内容。

  三、创建标准

  (一)中央企业“巾帼建功标兵”标准: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努力投身改革和现代化建设。

  2.发扬“四有”、“四自”精神,识大体、顾大局,在工作中有突出表现和贡献。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爱岗敬业,创先争优,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4.努力学习,积极进取,技术技能水平、业务能力突出。

  5.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断创造新的业绩,为中央企业三个文明建设做出突出贡献,并有较大社会影响,具有较强的时代性、先进性、代表性和示范作用。

  (二)中央企业“巾帼文明示范岗”标准:

  1.女性比较集中的3人以上的班组在促进三个文明建设中具有示范、导向、榜样的作用。

  2.岗位成员中女性占60%以上,岗位成员政治、业务素质高,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受到公众好评,成为行业学习的榜样。

  3.示范岗内部管理规范,目标职责明确,创建措施得力,人人立足岗位,建功成才,经济、社会效益显著,在促进三个文明建设方面成绩突出。

  4.领导重视,把创建活动纳入工作计划,统一、定期检查,加强管理,注重实效。

  5.在推动企业改革、重组改制和维护稳定中积极发挥作用,成绩突出。

  四、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切实把“巾帼建功”活动摆上重要日程。各中央企业要把“巾帼建功”活动纳入三个文明建设的整体规划之中,统一部署,科学安排。要紧密结合本行业、本单位的实际和特点确定活动目标,设计活动载体,制定实施方案,确保“巾帼建功”活动在中央企业深入、扎实、有序开展。

  (二)科学管理,建立切实可行的运行机制。各中央企业要逐步建立和完善管理、考核、激励、监督等一系列保障机制,采取有效措施,狠抓落实,确保活动质量和实效。

  (三)加强宣传,营造有利于创建活动深入开展的外部环境。各企业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利用一切有效形式,加强对“巾帼建功”活动的宣传,使“巾帼建功”活动成为中央企业女职工工作的重要载体。

  (四)明确责任,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各中央企业要高度重视“巾帼建功”活动,明确主管领导和责任部门,加强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国务院国资委、全国妇联将在2005年“三八”妇女节前评选表彰一批中央企业系统“巾帼建功标兵”和“巾帼建功文明示范岗”,评选表彰的有关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活动开展过程中的有关情况以及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国资委群工局。

  联系人:王  黎

  电  话:010-63193028、63193024(传真)

  电子邮箱:wangli@sasac.gov.cn

                       国资委党委     全国妇联
                      2004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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