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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国资委招聘研究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山东国资委  发布时间:2007-05-25

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山东省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关于选调和招聘研究人员的公告

(2007年5月25日)

  为切实加强我省国资国企工作研究,进一步提高国资监管和国企改革发展水平,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按照“公平竞争、确保素质”的原则,山东省国资委在全省范围内公开选调公务员身份的研究人员2名(其中处级和科及科级以下职位各1名),山东省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在全国范围内公开招聘企业身份的专职研究人员4名。现将选聘工作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人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积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维护国家利益;

  (二)具有经济类专业(财会、审计、金融、证券、法律、企业管理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有从事相关工作5年以上的经验;

  (三)熟悉国资监管、企业管理等相关理论和政策法规,善于钻研,分析研究问题能力强,文字水平高,具有一定数量和较高水平的研究成果;

  (四)参加工作时间5年以上,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1967年5月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五)现实表现好,勤勉诚信,清正廉洁,未受过纪律处分;

  (六)身体健康。

  报考处级公务员职位的,须是山东省管大型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中型企业领导班子成员或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处级干部;报考科级以下公务员职位的,必须具有公务员身份。报考企业身份专职研究人员的,不受身份限制。

  二、选聘办法与时间安排

  选调和招聘研究人员,采取公开报名、组织推荐、笔试面试和组织考察相结合的办法,确定初步选调和聘用人选,经体检合格,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或聘用手续。
(一)公开报名,资格审查(5月25日至5月31日)。省内报考人员须按要求填写《公开选聘研究人员报名登记表》(可在山东省国资委网站
www.sdsgzw.gov.cn或山东人事信息网www.sdrs.gov.cn下载),持本人身份证、学历、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和相关研究成果证明及其复印件,于5月31日前到山东省国资委报名(地址:济南市山大南路5号省法官培训学院1号楼1227房间;联系电话:0531-85103600、85103796);省外报考人员可下载并填写《公开选聘研究人员报名登记表》,连同上述有关证件的复印件,于5月31日前传真至山东省国资委(传真电话:0531-85103776、85103699、85103756),领取准考证时查验证件原件。

  (二)笔试、面试(6月4日至6月9日)。6月4日上午8:30至12:00进行笔试。主要测试选聘人员的文字水平、政策水平和分析认识问题的能力。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6月7日至9日进行面试。主要测试选聘人员理性思考问题的能力、分析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应变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等综合能力。

  (三)考察、录用(6月10日至6月15日)。根据考试成绩确定考察对象并进行考察,经体检合格后,研究确定录用人员名单,办理调动或聘用手续。

  三、选聘人员职责与管理

  选聘人员的主要职责是,根据山东省国资委安排,对国资监管、国企改革发展、国有经济结构调整和国有资本运营等领域中的重大课题,开展综合性、对策性、前瞻性应用研究。

  公务员身份的研究人员录用后,纳入山东省国资委机关工作人员管理。企业身份的专职研究人员,由山东省国资委委托山东省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实行动态管理。首次聘用期限一般为一年。聘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可续聘,并逐步延长聘期。聘用人员薪酬实行基薪加绩效薪的办法,年薪在15—20万元,其中基薪8万元、绩效薪7—12万元;对有突出贡献的另予重奖。

  附件:山东省国资委公开选聘研究人员报名登记表(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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