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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要推动国资监管职能向以管资本为主转型?

发布时间:2019-11-28 08:2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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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为何要推动国资监管职能向以管资本为主转型?
内容: 为何要推动国资监管职能向以管资本为主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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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部门: 国资委 答复时间: 2019-11-28 08:28:29
回复: 您好:
您在我们网站上提交的问题收悉,现根据上海国有资本运营研究院对《实施意见》的解读,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完善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是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重要保障,对于发展壮大国有经济具有重要意义。在全面深化改革的今天,国有资产监管体制亦需与时俱进,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推动自身改革不断深化。

        一、“管资本”是对“管人管事管资产”的继承和发扬。

       2003年国资委成立之初,便提出了“管资产与管人、管事相结合”的监管思路,逐步形成了中央、省、市三级国有资产监管体制,顺利推行了清产核资、划转重组、考核监管等活动,有效解决了国有资产多头管理、出资人权力分散、政企政资不分等问题,方向正确,监管有效,成绩显著。

       历经多年改革发展,现阶段国有企业的规模体量、资产证券化水平、集团化运作形态、市场化经营机制等,均比十年前、二十年前发生了深刻变化。截至2018年,全国国有企业资产总额210.4万亿元,国有资本权益总额58.7万亿元。特别是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资产总额和营业收入占比均超过60%、利润总额占比超过80%。我国国有企业已经进入了资产资本化、股权多元化的新阶段,传统“管人管事管资产”模式在监管内容、监管对象、监管方式等方面都迎来明显挑战和压力。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国资国企改革,深刻指出要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加快实现从管企业向管资本转变。“管资本”是对“管人管事管资产”的继承和发展,而非对现有管理体制的否定。“管资本”转型的目的,在于加强和完善国有资产监管,既体现了对既有改革成绩的肯定,也蕴含着向更高目标发展的改革要求。

        二、“管资本”是完善国资监管的必然选择。

        混合所有制改革成为新一轮国资国企改革的重要突破口,未来的市场主体构成将呈现“纺锤型”结构,“纯国有”或“纯民营”的企业比例将不断缩减,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将成为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

       目前在国务院国资委监管的中央企业中,混合所有制企业户数占比已达70%。除竞争性领域外,在电力、石油、天然气、铁路、民航、电信、军工等重点领域,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正在有序推进。

        随着非公资本的引入,原有的主要针对国有独资、全资企业的管理模式明显滞后,政府将不得干预企业自主经营,股东亦不得干预企业日常运营。国资监管机构只能依据《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及公司章程,依据所投入“资本”的多少和比重,有限度地主张权利。必须通过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按章程行权,对资本监管,靠市场选人,依规则运行,维护企业真正的市场主体地位。

      三、“管资本”是贯彻竞争中性原则的必然要求。

      “竞争中性”(CompetitiveNeutrality)一词最初起源于澳大利亚的《希尔默报告》,后被OECD采用。

       在OECD发布的《国有企业与竞争中性原则》、《竞争中性和国有企业:挑战和政策选择》等报告中,将竞争中性界定为:竞争中性意味着没有一个企业实体仅仅因为其所有权而处于有利(或不利)地位。2016年在美、日等12国正式签署的TPP协议中,第17章“国有企业和指定垄断企业”提出,“确保行政部门在监管国企和私有企业时保持公允”。

        面对国有企业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发展大趋势,面对外部不确定性因素逐步加大,国际竞争和挑战日益激烈,传统的针对境内国有企业的管理模式已经不适用于“走出去”的新要求,必须遵循市场规律,必须对接国际规则,减少行政干预,更多地通过规范公司治理来授权行权,更好地助推中国企业在世界范围获得更加公平的竞争环境。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欢迎您再次提问。

【责任编辑:陈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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