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享受租金减免有关政策问题的咨询
发布时间:2022-12-06 15:1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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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关于享受租金减免有关政策问题的咨询 | ||
内容: | 若存在还未执行减免租金政策的央企或国企,承租其商铺合约正好在2022年11月份到期,不准备再续签,或准备11月份准备撤店,是否可以依据政策要求退还应减免的租金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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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部门: | 国资委 | 答复时间: | 2022-12-06 15:17:50 |
回复: | 您好: 您在我们网站上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根据《关于中央企业助力中小企业纾困解难促进协同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发财评〔2022〕40号),承租中央企业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要在2022年普遍减免3个月租金,并力争在上半年完成减免主体工作。只要是2022年当年的租金,符合减租条件,即依照文件按比例((2022年实际承租月份÷12个月)×3个月或6个月)享受租金减免政策。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如符合减租条件,但已经到期不再续租的,可按当年实际承租月份按比例享受租金减免(退还)。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欢迎您再次提问。 |
【责任编辑:王占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