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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中央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的主要目的和意义是什么?

发布时间:2019-01-21 16: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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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制定《中央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的主要目的和意义是什么?
内容: 制定《中央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的主要目的和意义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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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部门: 国资委 答复时间: 2019-01-21 16:10:02
回复: 您好:
您在我们网站上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中央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是国资委首次以委令形式公开发布的中央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制度文件,充分体现了国资委对这项工作的高度重视。制定《办法》的根本目的,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中央企业活力和竞争力,促进中央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中央企业工资总额管理,既要与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的总体方向保持一致,又要充分体现中央企业自身的经营发展特点。此次出台的《办法》,紧扣《意见》的精神实质,切实做到了将出资人依法调控和企业自主分配有机结合。

       一是明确提出按中央企业功能定位对工资总额实行分类管理。此次改革的重要创新点之一就是分类管理,将工资总额预算备案制管理的实施范围,扩大到全部主业处于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的商业类中央企业,由企业董事会依法依规自主决定年度工资总额预算,国资委由事前核准转变为事前引导、事中监测和事后监督。

       二是明确提出了对中央企业工资总额实行分级管理。国资委负责管制度、管总量、管监督,中央企业负责管内部自主分配、管预算分解落实、管具体操作执行,国资委与中央企业权责清晰、各司其职。

       三是进一步完善中央企业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决定机制。《办法》围绕建立健全“一适应、两挂钩”工资决定机制的目标要求,进行了一系列重大创新。如明确了中央企业工资总额根据效益决定,并按照效率调整,进一步丰富了工资与效益挂钩的内涵,全面树立“工资是挣出来”的核心理念。再比如《办法》进一步简化了出资人根据国家要求调控企业工资水平的规定,突出了出资人以管资本为主加强监管、简政放权的管理导向,释放了积极的改革信号。同时,《办法》还明确了企业同口径增人不增工资总额、减人不减工资总额的有关规定,鼓励中央企业提高用人效率。

       四是进一步强调深化企业内部分配制度改革。《办法》在宏观层面完善国家、企业和职工三者工资分配关系的同时,强调企业作为内部分配的责任主体,应当持续深化内部三项制度改革,构建形成企业内部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的市场化劳动用工和收入分配管理机制,切实承担起搞好、搞活企业内部分配的职责。

       五是进一步强调工资总额管理的监督检查,明确界定企业的违规责任。如明确对于实施备案制管理的企业,出现严重违反国家和国资委关于收入分配有关规定的,将其工资总额预算管理方式由备案制调整为核准制,确保做到权责对等。同时,《办法》明确将企业工资总额管理情况纳入各项监督检查范围,与审计、巡视等工作形成合力,切实保证监管到位。

       总的来说,《办法》较好地体现了中发22号文件的改革要求,体现了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的发展理念,符合此前国有企业改革座谈会提出强化正向激励的有关精神,符合中央关于简政放权、“放管服”的改革要求,对促进中央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加快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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