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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国资委在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中将如何具体落实?

发布时间:2021-02-05 16:3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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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各地国资委在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中将如何具体落实?
内容: 各地国资委在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中将如何具体落实?将聚焦哪些领域,建立什么机制抓实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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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部门: 国资委 答复时间: 2021-02-05 16:31:05
回复: 您好:
        您在我们网站上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根据国务院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郝鹏出席地方国资委负责人会议的发言内容,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各地国资委作为本地国企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立足真抓实干压实责任,按照“可衡量、可考核、可检验、要办事”要求,加快各地方案印发实施,推动改革责任全面压实,实行第一责任人制度,聚焦改革重点全力突破,做到稽查考核全面跟进,有力有效推进三年行动;将立足“两个一以贯之”,突出抓好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董事会建设、公司制改革,加快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将立足优势互补协同发展,积极稳妥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始终把握推进混改正确方向,着力优化混改企业股权结构,通过混改深度转换经营机制,切实加强混改企业党的建设;将立足充分激发动力活力,健全完善企业选人用人机制,不断激发员工干事创业动力,加快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长效机制,加快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将立足管资本为主,把握好持续推动国资监管机构职能转变的基本要求,深化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加快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不断完善国资监管体制;将立足基层探索创新,推动“双百行动”“科改示范行动”“区域性综改试验”提速、提质、提效,不断激发基层改革创新动力;立足发挥好领导小组办公室作用,建立健全年度任务对表、协同联动、地方与各部门间协调沟通和定期督办、改革典型总结推广等工作机制,更好推动国企改革落地见效。 我们不掌握您提问所涉私募股权基金的具体情况,目前国务院国资委要求中央企业及其子公司参与基金认缴超过一定金额或比例的,应当向国务院国资委备案,并强化基金管理人管控,禁止将中央企业基金委托给集团外企业管理。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欢迎您再次提问。

【责任编辑:李沐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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