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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企业董事会工作规则(试行)》在合理董事会授权方面是如何规定?

发布时间:2021-09-17 08:0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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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中央企业董事会工作规则(试行)》在合理董事会授权方面是如何规定?
内容: 合理的董事会授权有利于提高决策效率,《中央企业董事会工作规则(试行)》对此是如何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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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部门: 国资委 答复时间: 2021-09-17 08:00:39
回复: 您好:
        您在我们网站上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根据近日国务院国资委有关负责人解读央企董事会工作新规的相关内容,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规则明确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章程和有关规定,将部分职权授予董事长、总经理行使,同时规范了授权决策行为,填补了相关制度空白。比如,明确企业不得以非由董事组成的综合性议事机构承接董事会授权,不得以公司常务会、董事长办公会等会议机制决策董事会授权事项,不得以上述议事机构或者会议机制代替董事会行使职权;企业应当结合实际,按照决策质量和效率相统一的原则,科学论证、合理确定授权决策事项及其额度,防止违规授权、过度授权;企业重大和高风险投资项目必须由董事会决策等。规则按照“三重一大”制度要求,明确董事长、总经理决策董事会授权决策事项,一般采取董事长召开专题会议、总经理召开办公会等形式集体研究讨论。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欢迎您再次提问。

【责任编辑:王占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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