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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有企业三供一业改造合适完成的问题。

发布时间:2022-03-08 16: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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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国有企业三供一业改造合适完成的问题。
内容: 您好! 我是中铝连城分公司家属楼(兰州市城关区酒泉路街道畅家巷178号连铝大厦)的住户,自2017年开始三供一业改造以来,家属楼供电和供水系统基本改造完毕,但是供热系统改造一直没有启动。由于家属楼供热管道老化和管道上下楼串联,整栋楼存在高楼层暖气温度热,低楼层暖气没温度的问题。现咨询一下,咱们的三供一业改造有没有规定的完成时限。 请您百忙之中予以答复为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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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部门: 国资委 答复时间: 2022-03-08 16:10:29
回复: 您好:
您在我们网站上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5〕22号),对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进行了明确部署。《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6〕45号)等文件,对有关工作作了具体安排。有关政策明确,分离移交国有企业“三供一业”,交由专业化企业或机构实行社会化管理;分离移交工作责任主体是企业,移交企业和接收单位根据“三供一业”设备设施现状,共同协商维修改造标准及组织实施方案等事项,按照技术合理、经济合算、运行可靠的要求,以维修为主、改造为辅,促进城市基础设施优化整合;地方政府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完善工作办法,协调落实接收单位,研究解决具体问题,对分离移交工作实行全过程管理。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欢迎您再次提问。

【责任编辑:丰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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