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有企业增资公开挂牌未征集到投资人是否可以降价问题的咨询
发布时间:2025-09-22 15:3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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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关于国有企业增资公开挂牌未征集到投资人是否可以降价问题的咨询 | ||
内容: | 《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和《企业国有资产交易操作规则》对于国有企业增资均没有挂牌未征集到投资人是否能降价再次公开征集方面的条款,以及对降价的具体操作规定,若实操中存在首次正式披露没有征集到投资人的情况,增资企业是否可以降价再次公开挂牌征集投资人?对于降价的操作是否可以参照产权转让的相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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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部门: | 国资委 | 答复时间: | 2025-09-22 15:33:53 |
回复: | 您好: 您在我们网站上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一、根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资委 财政部令第32号,以下简称32号令)相关规定,国有企业增资应当以资产评估结果为基础,结合意向投资方的条件和报价等因素选定投资方。在产权交易机构进行的增资项目,信息披露的内容不包含价格。 二、32号令及《关于印发〈企业国有资产交易操作规则〉的通知》(国资产权规〔2025〕17号)中关于产权转让项目降价的相关规定不适用于增资项目。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欢迎您再次提问。 |
【责任编辑:张任田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