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互动交流  >  问答选登  >  产权管理 > 正文
《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是否适用于金融企业

发布时间:2018-06-21 14:53:10

留言详情
标题: 《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是否适用于金融企业
内容: 《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将于2018年7月1日执行。之前的《国有股东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曾有一个“国务院国资委有关负责人就出台《国有股东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国有单位受让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暂行规定》《上市公司国有股东标识管理暂行办法》三个政策性文件答记者问”,其中明确“《转让办法》适用于除国有金融企业外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有关机构、部门、事业单位所持上市公司股份转让行为。”而《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未对此有明确规定,不知道新的《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是否适用于金融企业?因为金融企业有一块业务是投资于上市公司股票,如果适用《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会给金融企业的股票投资业务带来较大的程序上的障碍。烦请明确。
回复详情
答复部门: 国资委 答复时间: 2018-06-21 14:53:10
回复: 您好:
您在我们网站上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国资委 财政部 证监会令第36号)有关规定,国有或国有控股的专门从事证券业务的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转让、受让上市公司股份,不适用《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欢迎您再次提问。

打印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