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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强化正向激励导向,请问在内容上有哪些具体体现?

发布时间:2019-11-13 08: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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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强化正向激励导向,请问在内容上有哪些具体体现?
内容: 《通知》强化正向激励导向,请问在内容上有哪些具体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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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部门: 国资委 答复时间: 2019-11-13 08:13:10
回复: 您好:
您在我们网站上提交的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通知》对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对象、激励方式、权益授予数量、授予价格、股权激励收益分别做出进一步的规范,以加大股权激励力度。一是提高授予数量占比。将科技创新型上市公司首次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数量从总股本的1%提高至3%,重大战略转型等特殊需要的上市公司两个完整年度内累计授予数量放宽至5%。二是提高权益授予价值。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权激励权益授予价值占授予时薪酬总水平的比例统一提升至40%。三是不再调控股权激励对象实际获得的收益。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欢迎您再次提问。

【责任编辑:陈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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