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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考核分配工作如何持续不断激发人力资本活力?

发布时间:2018-05-16 08:3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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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国资委考核分配工作如何持续不断激发人力资本活力?
内容: 坚持激发人的活力,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是中央企业持续释放创新活力的关键。新时代,在创新驱动战略引领下,考核分配工作如何持续不断激发人力资本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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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部门: 国资委 答复时间: 2018-05-16 08:39:55
回复: 您好:
您在我们网站上提交的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今年两会,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三个“第一”引人瞩目:“发展是第一要务,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首次将“人才”和“发展”“创新”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系统阐释其重要性,为中央企业考核分配工作进一步指明了改革的方向。

       中央企业是我国科技创新的骨干和中坚,发挥着领头羊、主力军的作用。为深挖央企创新潜力,新时代考核分配工作要要充分调动和发挥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强化内部考核激励制度,公平公正评价干部工作实绩,对客观原因引起的业绩波动、开拓创新导致的合理成本,要给予容错空间;对不作为、慢作为、伪作为、乱作为的干部,要坚决处理;要大力弘扬创新创造精神、企业家精神、工匠精神,不断激发企业家队伍、经营管理和科研骨干人才队伍、劳动者大军三支队伍的活力,全面提升中央企业人力资本素质,实现“人口数量红利”向“人力资源质量红利”的转变。

        一是要完善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体系,构建高素质企业家队伍。2017年,中共中央、国务院正式印发《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首次以专门文件形式明确企业家精神的地位和价值。应该强调的是,央企负责人既是企业家,也是政治家,是党在经济领域的执政骨干,是治国理政复合型人才的重要来源,肩负着经营管理国有资产、实现保值增值的重要责任。国资委坚决贯彻落实相关改革要求,完善企业负责人考核评价机制,建立健全薪酬激励体系和福利保障制度,对央企负责人实行与选任方式相匹配、与企业功能性质相适应、与经营业绩相挂钩的差异化薪酬分配办法。结合企业改革发展和市场竞争实际,探索契约化管理和职业经理人差异化薪酬分配办法,凝聚一支党性强、本领高、素质好的企业家队伍。

        二是要完善中长期激励机制,构建经营管理骨干和科研技术人才队伍。近年来,通过大力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中央企业集聚了一大批高层次、高技能领军人才。进一步激发、释放科研人才的创造、创新活力,需要不断强化改革举措,提升激励力度。尤其是近期,中央专门印发了《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意见》,提出要提高高技能领军人才的经济待遇,试行高技能领军人才年薪制和股权期权激励,鼓励企业对高技能人才实行技术创新成果入股、岗位分红等激励方式,促进长期稳定提高技术工人收入水平。下一步,我们将指导中央企业合理应用股权、期权、分红权等各类激励工具,建立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中长期激励约束机制注重事业留人、待遇留人、情感留人的有机结合,培养一支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奋力拼搏的经营管理骨干和兢兢业业投身科技创新的科研技术人才团队。

       三是要完善职工工资决定及正常增长机制,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中央企业拥有一支高素质、专业化产业工人队伍,他们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支撑和基础保障。为造就一支有理想守信念、懂技术会创新、敢担当讲奉献的产业工人队伍,去年中央印发了《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这为央企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工作进一步指明了方向。国资委将积极落实中央政策要求,指导企业坚持按劳分配基本原则,劳有所得、多劳多得,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职工待遇,保障员工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促进收入分配更加合理有序,打造一支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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