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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是一项新的工作,目前进展如何?

发布时间:2021-04-15 08: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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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是一项新的工作,目前进展如何?
内容: 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是一项新的工作,目前进展如何?取得了哪些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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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部门: 国资委 答复时间: 2021-04-15 08:03:17
回复: 您好:
        您在我们网站上提交的问题已收悉,根据近日答记者问有关内容,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要求到2020年底建立覆盖各级中央企业的责任追究工作体系。在国资委的引领示范和推动指导下,中央企业初步形成了职责明确、流程清晰、规范有序的责任追究工作机制,追责工作体系全覆盖的改革目标总体实现,为强化国有资产监督,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的意见》,国资委专门出台部门规章《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以及《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问题线索查处工作指引》等系列制度。中央企业在出台集团追责专门制度基础上,制定600余项配套制度,细化追责情形和责任认定。国资委还建立了中央企业责任追究报告工作机制,要求企业及时发现报告问题,开展责任追究。
  国资委注重发挥责任追究“兜底”作用,让监督“带电”“长牙”,提高制度执行力和刚性约束力,抵御侵蚀国有资产行为的发生。同时,压实企业整改主体责任,完善内部控制,堵塞制度漏洞,形成促进合规经营和稳健发展的长效机制。
  在追责力度上,持续保持“强高压”。国资委直接组织和督促指导中央企业年均核查违规问题线索1000余个,挽回资产损失或降低损失风险上百亿元,责任追究上千人次。追责的深度广度不断拓展,充分发挥震慑遏制作用,不断夯实维护国有资产安全的主体责任。在惩治教育上,加大警示教育力度,采取书面及会议通报、编写追责工作简报、汇编违规问题案例等方式,强化典型问题总结通报,形成“追责一个、警示一片”的教育效果,不断增强各级经营管理人员合规履职和责任意识。
  在重大风险防范方面起到了“前哨战”作用。组织开展对赌模式投资并购、商誉共性问题专项核查,针对中央企业监管薄弱环节完善制度,实现“查违规”到“防风险”的监督关口前移。指导企业对资金管理、质押融资业务等组织风险排查,堵塞管理漏洞,防范风险扩散蔓延。同时,违规责任追究也是企业管理提升的“助推器”。国资委建立国资监管提示函、责任约谈、通报等系列工作机制,推动中央企业认真整改监督发现问题,倒查制度健全性和执行有效性。近年来中央企业共制修订1100余项制度,确保经营投资依法依规,持续提升管理水平。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欢迎您再次提问。

【责任编辑:王占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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