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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组织开展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

发布时间:2018-08-01 09:2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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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如何组织开展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
内容: 如何组织开展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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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部门: 国资委 答复时间: 2018-08-01 09:27:20
回复: 您好:
您在我们网站上提交的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国务院国资委和中央企业原则上按照国有资本出资关系和干部管理权限,分级分层组织开展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国务院国资委原则上负责中央企业集团层面的责任追究工作;中央企业所属子企业层面的责任追究工作,原则上由中央企业及其所属子企业按照国有资本出资关系和干部管理权限组织开展。在认为有必要的情况下,国务院国资委直接组织开展中央企业所属子企业的责任追究工作。为使分级分层追责的要求真正落到实处,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明确规定,对于中央企业未按规定和工作职责对所属子企业组织开展责任追究工作的,由国务院国资委追究相关中央企业负责人责任。 

        同时,《办法》还规定了开展责任追究工作应当遵循的工作程序,主要包括受理有关方面移交的违规经营投资问题和线索,对受理的问题和线索进行初步核实,按照规定的职责权限和程序进行分类处置,组织开展核查,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相关程序对相关责任人追究处理,对提出申诉的进行复核,相关企业按照有关规定要求进行整改等。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欢迎您再次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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