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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填报《2021年度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表》的咨询

发布时间:2022-04-01 15:4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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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有关填报《2021年度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表》的咨询
内容: 您好,我们单位属于集团企业所属事业单位,在填报《2021年度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表》时可否直接按《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会计报表格式来进行填报?盼回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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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部门: 国资委 答复时间: 2022-04-01 15:45:34
回复: 您好:
您在我们网站上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根据近日国务院国资委印发的《关于印发2021年度中央部门管理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表的通知》相关内容,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2021年度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表》遵循《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会计报表格式,由各中央部门直接管理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及其各级子企业填报。中央部门管理的集团型企业应当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编制集团合并报表,其中:集团企业所属金融子企业直接填报本套报表;集团企业所属事业单位应在做好会计科目分类及财务报表转换工作的基础上,按规定填报;集团企业所属境外子企业和境外机构,应按照境内会计准则、会计年度及母公司会计政策进行调整后填报。同时,严格执行新修订会计准则有关工作,做好相关会计科目转换和2021年财务决算报表期初数核定等工作。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欢迎您再次提问。

【责任编辑:丰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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