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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金融衍生业务中是否包含股票期货等问题的咨询

发布时间:2024-02-23 14:1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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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金融衍生业务中是否包含股票期货等问题的咨询
内容: 在《关于切实加强金融衍生业务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发财评规【2020】8号)规定的金融衍生业务中,股票指数期货、期权,场外个股期权及收益互换等是否属于商品类衍生业务?根据8号文的规定,央企是否可以开展股票指数期货、期权,场外个股期权及收益互换等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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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部门: 国资委 答复时间: 2024-02-23 14:13:24
回复: 您好:
        您在我们网站上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关于切实加强金融衍生业务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的金融衍生业务,主要包括商品类衍生业务(标的资产为大宗商品)和货币类衍生业务(标的资产为货币和利率),不包括股指期货、期权等以股票为标的资产的衍生业务。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欢迎您再次提问。

【责任编辑:石运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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