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互动交流  >  问答选登  >  其他问题 > 正文
关于新成立公司国有资本保值增值问题的咨询

发布时间:2025-06-27 15:44:35

留言详情
标题: 关于新成立公司国有资本保值增值问题的咨询
内容:

请问新成立的国有企业,当年度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应当如何计算?

回复详情
答复部门: 国资委 答复时间: 2025-06-27 15:44:35
回复: 您好:
        您在我们网站上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因重组等原因新成立的国有企业,如能编制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且年度间财务决算数据保持衔接,可按照《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确认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令第9号)有关规定计算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如企业不满足上述情况,成立当年原则上不计算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欢迎您再次提问。

【责任编辑:张任田慧 】

打印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