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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类作品推介须知

文章来源:新闻中心  发布时间:2019-06-19

推介范围

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7月1日,在经国家正式批准的报纸、刊物、广播电台、电视台;经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批准的、具有登载新闻业务资质的新闻网站;经国有企业官方认证的新媒体账号;以外语撰写在我国外宣媒体或对象国媒体发表的原创新闻作品。

推介标准

(一)报道新闻事实的新闻作品。要求新闻性强、时效性强,语言文字简明扼要,逻辑清晰,新闻要素完整的消息类新闻作品(字数在1000字以内);

(二)对社会关注的新闻事件、热点话题、社会现象等进行事实分析和说理评论的评论类新闻作品(字数在2000字以内);

(三)用深度报道、解释性报道、调查性报道、新闻特写、新闻综述等表现手法对新闻人物、事件等进行深入报道的通讯类新闻作品(字数在4000字以内);

(四)围绕某一主题或已经发生的新闻事件等所做的多角度、多侧面的系列报道类新闻作品(单件作品不少于3篇,单幅作品字数在3000字以内)。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新闻作品即可申报,每件作品不可超过3名作者,超过3人按“集体”申报。

推介细则

(一)推介作品须为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7月1日期间刊发的新闻作品,由各企业总部宣传部门和各新闻媒体单位负责统一报送。

(二)每家单位(指总部)和中央企业媒体联盟理事单位每类作品(不包括国际传播作品)最多可推介30件作品参评项目。同一作者(含合作)的作品不超过2件(组)。

(三)文字类作品须报送推介材料一式2份(电子、纸质版各一份)。每套材料由推介表、推介作品组成,用A4纸打印装订,推介表须加盖单位公章。纸质材料请在信封上注明“国企好新闻(文字作品)”。联系人:王思蘅 ,电话:13699296293,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万丰路68号和谐广场西侧写字楼17楼,中国企业报,邮编:100080。相应电子版材料发送至guoqihaoxinwen@163.com。   

(四)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推介作品如发现有抄袭、虚假、失实等行为,一律取消推介资格。

 

附件:第六届“国企好新闻”作品推介表  

【责任编辑:李子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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